Re: [爆卦] <向劳动部讨回休假> 公布第一周统记结果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8 21:22:27
※ 引述《deann (古美门上身)》之铭言:
: 真的要推广一例一休 应该要把雇主要求劳工休息日上班的工资
: 增加到对雇主完全没想把常态性加班放进休息日的倍数
: 所以你起码也要订如果要劳工休息日上班至少也要给三倍工资
: 而不是只单纯的休息日上一天两倍工资(其中一半还是原本当天可拿的工资)
: 另外听说目前朝向改成休息日上班2小时内1.33倍跟超过6小时1.66倍
: 也就是让休息日上班 比照平日加班的加班费计算 这也无法阻止雇主想要劳工常态加班
: 因为目前雇主的想法的确就是想要用少请人的常态性加班来降低劳动成本
: 如果放任雇主可以用这个方式可以少请人 结果劳工反而会变成二桃杀三士的结果
: 因为雇主可以利用加班制度压榨人力 结果雇主可以多砍人 劳工变成多加班者跟失业者
: 结果劳动市场薪资就上不去 应该是要透过休假制度迫使雇主必须多聘用劳工才是
: 放任雇主可以运用比多请人还低的成本来进行常态性加班 根本就是造成提高失业率的元凶
非常认同从制度上让雇主没办法负担常态性加班成本的作法
但我质疑提高加班费倍率能达成的效果有限
让我们首先思考一个体质良好的公司是怎么运作的
1、新进员工->领取公订价的基本薪资
2、员工能力成长->产能提高->逐年加薪
2a.员工能力持续成长->升职->继续逐年加薪
2b.员工能力无法提升->薪资成长停顿
3、员工离职->招募新员工
而滥用常态性加班的公司,就把加薪换成用加班费的名目发放
付出不变,但公司赚到了额外的工时。
你不加班,还有别人帮你加
原本该给你的加薪,就转成加班费改给别人
逼得大家只好加班去抢本来就该属于自己的那份薪水。
回来看提高加班费率的做法,固然最低工资替我们画了一条底线,
但长期来看,还是会变成人人领底薪,常态性加班不变的结果。
或许可以考虑累进加班倍率的作法
年度加班40小时(5日)内,加倍发给。
年度加班40至80小时,3倍发给。
以此类推
年度加班时数不得超过160小时。
让少加班的跟多加班的倍率有所差别,
才有办法不让大家疯狂的冲加班时数。
作者: acidrain (一作品一本命推广)   2016-06-28 22:14:00
单月累进制度也要加进去 免得短期爆肝更惨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8 23:10:00
劳基法32条已经有规定每月加班上限46小时了再考虑了一下,高加班费等于变相鼓励常态性加班累进加班费率还是有问题,应该单纯规定年度加班上限就好老板可能干脆不给加班费,打包用奖金的方式规避,根本很容易就被躲掉了!就算用劳动检查...重罚2万元...还是算了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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