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本篇内容与“纳税者权利保护法”有关。
设立税务专业法庭,并且要求相关案件承审法官需要拿到司法院发与的税务专业证书,
虽然还是有沦为徒具形式的可能,但愿意将这点明文立法,也算是跨出了一大步。
持续关注。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NwmMKZ ]
作者: Anonym5566 (彩虹鲤鱼王5566)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FB] 时代力量
时间: Tue Jun 14 15:02:43 2016
【制定专法保护,落实租税人权】2016.06.14
时代力量党团会议会后记者会新闻稿
#纳税者权利保护法 #投票权下修至18岁 #修宪委员会
完整新闻稿连结:https://goo.gl/5mDvbH
时代力量党团今(14)日召开党团会议会后记者会,会中公布“纳税者权利保护法”草案,并宣布上周提出、将投票权下修至18岁的“宪法第一百三十条修正案”已跨过连署门槛,将送进院会一读,进行后续的修宪程序。
??点一:纳税者权利保护法
草案特色如下:
一、“落实纳税者生存权保障”,生活上所需要的最低生活费,不应该成为课税的标的;劳工在工作上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也应该要在免税范围中予以扣除。
二、“贯彻量能课税的公平赋税理念”,像是“规避租税之禁止”,以及不应为提供租税优惠而牺牲公平课税原则。
三、“强化正当法律程序要求”,让民众了解行政机关是按照哪些准则,来判断是否课税及是否处罚。“受调查者的程序保障”,例如没有使受调查者受到律师或辅佐人辅助的程序保障,将会构成违法证据的排除。
四、设置“纳税者权利保护官”
五、设置“税务专业法庭”,在行政法院中设置税务专庭,要求审理案件的法官必须要有司法院核发的税务专业证书,才能审理税务案件。
六、“适时救济机制”,税务案件争讼达一定的年限后,就必须中止,否则有的税务案件争讼一、二十年,耗损当事人相当长的时间。
??点二:修宪案进度
关于上周提出的修宪案,将投票权下修至18岁的“宪法第一百三十条修正案”已获得三十位委员的支持,跨过连署门槛,将送进院会,并根据宪法增修条文第12条,进行修宪程序。
时代力量党团将敦请立法院院长发动协商组成修宪委员会,希望在修宪委员会成立之后,可以启动更多关于宪改的讨论,例如是否将五权宪法改为三权等等,并配合2018年的选举来进行公投程序。
至于“废省”以及“废除一国两区”另外两份草案,还在努力连署中。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18264071578280&id=891084220962935
心得:头香!!!!
时代力量就是跟某k不一样
科科
党工应该还没下班吧
能不能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