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刑法309 310条除罪化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0-28 22:05:19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 引述《nadekowang (库特わふ)》之铭言:
: : 以及言论自由在外国法和我国学者学说,有分为高价值言论和低价值言论。高的有政治方
: : 面言论,低价值言论则有诽谤性言论 令人不快言论。前者受宪法较高保障,后者则受到
: : 较低保障。
: 其实我无法认同的还是最后一点。
: 这种论点基本上是功利主义的论点,也就是"有价值的言论才要保障"。
: 然而,言论是不该以功利主义来区别的。
: 我们要怎样断定什么言论是有价值的?更进一步说,功利主义式的有价值,
: 真的就是言论自由的真义吗?
: 总之,对于这种功利的论调,我完全无法茍同。
我觉得这个东西要明确分辨,
有价值的言论才要保障,不一定是一种效益主义的出发。
1. 所谓的有价值的言论可能是说,具有促进公共利益,追求真理的意涵。
这是弥尔的经典说法,这可以算是效益主义没有问题,
但是这跟边沁追求快乐的效益主义就不太一样。
边沁一派的可能会很不爽的跟你说这哪门子的效益主义。
2. 或者有价值的言论可能是说他成就某些个人的自由与自我实现。
这就不能算是效益主义,而是一种偏向义务的论点。
因为言论自由使一个人的思想信仰不受干涉,这就不是什么追求真理的出发点。
我们多或少都可能是杂种,我是说两种论点的混合。
不能说主张言论有分高低价值就是支持效益主义,这样过于武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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