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重要] 陆生身分由“停留”改“居留”

楼主: TonyC (我的精神时光屋)   2014-10-24 00:45:16
心得:八卦板洗文太快,转来这里容易讨论,马英九可没闲著!
最后我甚至深深的怀疑,马英九根本不在乎失去台北市或灭顶行动、食安风暴
他根本还在默默地、偷偷地统战台湾人民!!!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KIIwFSM ]
※ 引述《lazydoggy (懒惰的狗)》之铭言:
: ※ 引述《noneed2argue (ha)》之铭言:
: : 作者: Okak (Okak) 看板: PublicIssue
: : 标题: [重要] 陆生身分由“停留”改“居留”
: : 时间: Thu Oct 23 20:35:39 2014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23/36163110/
: : 新闻的焦点是在健保费政府要负担多少上,可是其实它里面隐藏了一个
: : 很重要的重点:陆生在台的身分将从“停留”改为“居留”!
来,请对照黑箱服贸时期的这篇文章一起看,下文稍加修饰与补充
[问卦] 大陆人要怎么移民台湾?http://disp.cc/b/163-7t9G
关于中国人移民台湾的方法
Q:请问中国人要怎么移民台湾呢?A:您可以依亲或者成为台湾人的配偶
Q:还有其他的方法吗?A:根据“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移民业务小精灵”
“大陆地区人民”分类下方的定居这个选项 http://goo.gl/8Uf7dS
当中的第1项: 基于经济考量在台专案许可长期居留或者定居 http://goo.gl/tsd3l0
关于‘谁可以办理’的第四项写着:
(四) 大陆地区人民基于经济之考量,经许可在台湾地区长期居留满2年者
得申请定居。
同样在“大陆地区人民”分类下方的定居这个选项 http://goo.gl/8Uf7dS
当中的第2项:其他 http://goo.gl/aTwAeU
关于‘谁可以办理’写着:
大陆地区人民,经专案许可在台湾地区长期居留连续满二年且每年在台居留逾一百
八三十日(至少一百八十四日),同时符合一定条件者。
关于定居的定义:指在台湾地区居住并设立户籍
(“入出国及移民法”第三条 http://goo.gl/3jcXLl )
结论:
以后陆生只要来台念书满两年,就可以申请定居,之后会有户籍,有身份证,
可以享用健保,还有投票权可以投KMT,还可以接大陆的爸爸妈妈老婆小孩过来(依亲),
想政党轮替?中国人只会越来越多,你说呢
两年看起来好像会超过2016? 不过只要KMT再发动一次修法改成一年,就来得及了
而且对KMT来讲一点都不难~ 陆生纳健保不就这样通过了吗?
对了,最近丁守中要修法把投票权下放到18岁了唷!
关于是〔长期居留〕或长期〔居留〕? 是否必须先居留一段时间才能长期居留?
其中的差异、定义和使用范围目前还需厘清,但在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Q0010001&FLNO=17
第17条写道:“内政部得基于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或文化之考量,专案许可大
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长期居留,申请居留之类别及数额,得予限制;其类别及数额,
由内政部拟订,报请行政院核定后公告之。”
就算最后的解释,是必须先居留一段时间才能申请长期居留,
照样可以由内政部基于陆生来台受教育与文化之考量,专案让他直接〔长期居留〕?
最后我甚至深深的怀疑,马英九根本不在乎失去台北市或灭顶行动、食安风暴
他根本还在默默地、偷偷地统战台湾人民!!!
: 定居应该是根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
: 第十六条应该是给以前留在大陆的台湾人用的
: 暂且先不管
: 以下节录第十七条
: 大陆地区人民为台湾地区人民配偶,得依法令申请进入台湾地区团聚,经
: 许可入境后,得申请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
: 前项以外之大陆地区人民,得依法令申请在台湾地区停留;有下列情形之
: 一者,得申请在台湾地区商务或工作居留,居留期间最长为三年,期满得
: 申请延期:
: 一、符合第十一条受雇在台湾地区工作之大陆地区人民。
: 二、符合第十条或第十六条第一项来台从事商务相关活动之大陆地区人民
: 。
: ====上面这边先不管====
: 经依第一项规定许可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满四年,且每年在台湾地区合法
: 居留期间逾一百八十三日者,得申请长期居留。
: 内政部得基于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或文化之考量,专案许可大
: 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长期居留,申请居留之类别及数额,得予限制;其
: 类别及数额,由内政部拟订,报请行政院核定后公告之。
: =====门槛很高,诺贝尔跟奥运金牌之类的=====
: =====详见<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
: 经依前二项规定许可在台湾地区长期居留者,居留期间无限制;长期居留
: 符合下列规定者,得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
: 一、在台湾地区合法居留连续二年且每年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
: 二、品行端正,无犯罪纪录。
: 三、提出丧失原籍证明。
: 四、符合国家利益。
: 内政部得订定依亲居留、长期居留及定居之数额及类别,报请行政院核定
: 后公告之。
: =====也就是要依亲跟超高门槛才能定居,学生去旁边玩=====
: 先别看见黑影就开枪啊各位理智的乡民们
: 有错请指正
从你查到的条文来看好像不容易,但是很明显依照上述的
“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移民业务小精灵”,实际上的移民办法宽松许多
作者: catlee (齁海呀~~~~~~~~~~~~~~~~~)   2013-10-24 00:38:00
................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3-10-24 00:38:00
看起来差很多耶
作者: mikajamie (jamie)   2013-10-24 00:39:00
.....
作者: megaje ( )   2013-10-24 00:39:00
香港殷鉴不远 社福被中国人吃光光炒土地物价飙涨..
作者: file70042 (大変残念)   2013-10-24 00:41:00
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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