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林浊水:英国文明可赞 台独无需公投

楼主: Aldebaran (一直走)   2014-09-15 13:12:44
没有不敬的意思,但是大师确实可作为台湾迟迟无法走向独立的样本
※ 引述《pushking (推王)》之铭言:
: http://ppt.cc/X-HG
: 林浊水:英国文明可赞 台独无需公投
: 林浊水说,最主要的感受是,伦敦对苏格兰的独立诉求基于民主的原则对待,只要公投通
: 过,英国就不反对。这展现了一个先进的民主国家的风范。
: 他说,在许多国家会导致严重冲突的独立与否的问题,在英国能够通过和平理性方式取得
: 一个结果,这个过程为全世界面临民族分离问题的国家和地区树立了一个典范,这是最重
: 要的。
这段纯粹给建国=战争的朋友当参考
: 苏格兰占了英国领土面积的一大部分,且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而台湾岛3 万6千平方公
: 里相对于中国大陆的960万平方公里,实在是微不足道。林浊水说,相比之下,北京面对
: 台湾“太不理性”。
首先,要不要独立,跟这个实体的领土面积、天然资源、人口多寡
还有与母国的比例并没有任何关系
: 国家实体 无需公投
: “台湾不独,北京不武”,是台海两岸一个默认的底线。北京不做“放弃使用武力”的承
: 诺,台湾人真的敢搞独立公投吗?
: 林浊水说,其实台湾需要的是制定一部新宪法,而不需要搞公投。台湾与苏格兰的状况有
: 一个根本的不同。苏格兰一直在英国政府的有效治下。而台湾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已经
: 有半个多世纪,北京没有对台湾实行过一天的有效管辖。
: 林浊水认为,苏格兰仍然是英国的一部分,所以需要通过公投的形式决定是否要独立。而
: 台湾事实上已经独立存在,台湾人通过一人一票选举总统、国会,已经完成了公民投票应
: 当有的法律意义。
这边就是对国家的定义不明,以及对政府的意义也不清楚,造成的误解
台湾具有事实上(de facto)的国家地位,因为多数作为一个国家的要件皆可谓具备
但是台湾并没有法律上(de jure)的国家地位
因为这个实质治理的政府,主张的是代表的是中国,而非台湾
就这一点论,我们连前述的要件之三“有效治理的政府”都可以说是有疑义的
要具备法律上的国家地位,既不是承认、也不是符合四个要件
若依承认说,则友邦若断交,你既得的国家地位便会陷入困境
而国家要件,仅在描述一个国家“通常具备”但并非“符合即成国家”
: 林浊水说,台湾的独立问题,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国际政治不公平的问题。可以想见
这样的主张,若是你在法律上已无争议,则没什么大碍
但如果你连基本条件都不满足,就要讨论政治现实,则只会伐害独立的进程
国际政治看的有两项,一个是国际法,一个是“政治现实”
但是进不进联合国,除了政治现实之外,还要看你是不是“国家”
或者至少该政治实体,须向国际表明其所欲代表的地位,则有机会成为观察员。
台湾即便符合客观上国家的定义,而在“事实上”具国家的外观
但实际上,这个政府“从未”表明他所欲代表的国家是“台湾”
相反地,ROC主张的是代表中国。
这是“政府”与“国家”的基本概念,是国际公法的入门
如果没有办法厘清,则很难深入理解国际事务的运作。
白话文:
这个在台湾上治理的政府,对各个国际组织,乃至联合国,主张的是想要代表中国。
如果头脑清楚,你会愿意让中国拿到两个席次,两个代表权吗?
: ,即便是台湾举行了公投,国际社会迫于北京的压力,恐怕许多国家也不会承认台湾的独
: 立。
先不讨论公投之于国家地位变更的意义,后述
北京的压力是事实,这是“政治现实” 代表我们在现实上的意义是零
台湾经特定程序之后,取的法律上国家的地位 即便在政治现实上一样是零
但是在法律上,你至少得到一
也就是“具备国家的身份”,不再是幽灵实体
值得注意的是,前面已经提到,承认本来就不是国家的要件
这世界上相互不承认的“国家”可多了
: 林浊水认为,台湾对内一直行使有效的主权,早已经是一个事实上的独立国家。甚至北京
: 制定的对台经贸、出入境等政策,也是承认了这样一个事实。台湾独立所缺乏的不是法律
: 基础,而是国际承认,而缺乏国际承认是国际政治角力的结果,这是令人遗憾的,也是对
: 台湾很不公平的。
: 居者自决 毋庸置喙
: 林浊水说,居住在当地才能行使公民权,是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原则。而在决定台湾命运
: 的问题上,最特别的一点是,不仅仅是中国大陆的中国人认为,台湾要不要独立需要经过
: 他们的同意才行,甚至已经离开中国大陆到美国定居的华裔,可以入籍美国,仍认为对台
: 湾是否应该独立有权干预。
这是当然
林先生一再强调台湾具有事实上的国家地位
但总是搞不清,独立是要自中华民国政府独立,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是蛮好奇的,既然认为台湾已经独立
怎么不直接请民进党废掉台独党纲
: 。北京现在不能接受,不等于永远不能接受。从台湾来说,也不是坐等独立,从内政外交
: 、国民意识等一直在做努力。
: 林浊水最后表示,台湾事实上的独立存在已经50多年了,再过一二十年或许不行,但在他
: 的有生之年,有希望看到台湾的独立。
: (责编:叶靖斯)
冒昧借原po一贴:
※ 引述《pushking (推王)》之铭言:
:林浊水的思路,应该跟我想的类似
:就是蒋介石迁来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已经是“新中华民国”
:是一个实质独立的国家
:但这“新中华民国”,虽然算是目前的共识
:但仍属于台湾的过渡时期
:若还坚持这个“新中华民国”已经足够
:将会面临“国界”实际上即将消失的问题
台湾目前的状况,就是实质上,事实上都可以说是独立的国家
但是就差一个法律程序,而不具法理上国家的地位
就像是小俩口私奔几十年了,小孩也生一堆
但是就本国民法规定,你没有去登记,你们就不具有法律上夫妻的身份
成为一个国家的程序讲白了很简单,只是要进行很困难
但是你不去做,却一直说我们是夫妻,则所有法律上你的权利通通都得不到
没有做,永远就是零
程序是什么? 简单整理如下:
台湾拥有一切成为国家的要件,但要真正成为国家,我们需要“说出来”才行
也就是具体的“自决”
自决的重点大致有二:
1. 由国家(指事实上)中的人民提出自决
2. 要由国会表示,而不是叫总统讲,也不是透过公投
在台湾的状况,我们要先选出有意识到应该建国的立委们,并且要有足够的席次。
国会在取得多数民意的支持,并透过公民投票知道多数人民有独立建国的意向之后
做出决议或声明,向国际社会表示:
“我们这个政府,代表的是台湾的人民;我们有效且确定的领土为何;这个新政府将有效
治理台湾外,并且会与各国基于各习惯礼仪及规范,与各国建立外交关系。”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4taiwan/posts/1464352690505826
想看比较多字的可以参考连结,其实就是在本板的某篇内容整理而成
:届时,北京政府甚至可以让步
:让台湾继续总统直选,满足台湾人的“民主感”
:但已实质统一,不需要再签定什么协议了
这边就是我们未来的样子
要讨论法理,就要正面面对你不想看到的东西,就是北京的压力
台湾人不管怎么玩台独,北京都不会鸟你
但你只要碰“法理”,他保证会跳起来
虽说统一有统一的打法、台独有台独要面对的困难
但讲简单一点,如果没有决心就别碰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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