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黄国昌老师:
目前我们的政府普遍在基础的依法行政上都出现很大的问题
从一个人骑车带条狗上街就要数名员警来查察 却不给人明确罪名
以致于近日拔官事件 要人走又要给人安排职务给人找理由 其后又说泄密等等
这些当然只是目前比较有印象 也有被关注的 但是这些绝对都只是冰山一角
所以我想问的是,政府要如何制定一套标准去执行,如果政府失控了人民又该如何鞭策。
我知道目前有许多法规皆为依据和标准,但多数情况下照规则走的似乎还在少数,
所已有此一问。
再者,有关法治教育的深化,要怎么向下延伸到中小学教育当中,因为要改变目前的
现况感觉超困难,但从这下手虽然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但效果应该能够比较显著。
以上两个问题,感谢老师。
若有发文问题请纠正我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