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heRock (就是这样)
2014-08-04 10:25:18※ 引述《moocow2013 (quick)》之铭言:
: 以上是TheRock对我的回应...其中他问:
: "你以为高雄市议会订定的自治规章、
: 高雄市政府订定的管理办法可以拿来管其他县市的事情吗?"
: 我的回答是,请大家上google查关键字...
: "(台湾任何县市)"&"管线"&"条例"
: 就会发现每个县市都有类似的条例或办法
: 请自己查吧
你显然是觉得既有的法令已经够了,那我们就来看看大家怎么说。
资料来源的话,为了避免你说XX不可信,我就用联合报:
管线谁来管?没统一法令: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847772.shtml#104
看到没有?现行地下管线法制如此混乱,权责不清、执行困难,不该立专法统整吗?
管线透明化…学者吁修法: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847751.shtml#104
“谢志诚指出,依法经济部应建立地下油气管线管理资讯系统,但是多年来却
没有建立,民众也有权知道管线究竟埋哪里,该修的法规就要修。他举例,
过去内政部也推托因没有授权,不能公开全台断层带的资料,最后也是透过
修法解决。”
看到没有?没有中央法令你要怎么强制中央部会公布资讯?
管理地下管线,经部拟订专法: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847684.shtml#104
看到没有?你不是以为地方政府都对管线知道得一清二楚,靠地方政府就一切 OK?
那经济部跳来干嘛?因为石油管线的管理由经济部负责啊!
最后,我还是要强调:
从上面这些新闻,我们可以看出相关单位只把重心放在石化管线上。但地底下
难道只有石化管线?会造成灾害的难道只有石化管线?
挖断瓦斯管会气爆。挖断电缆会停电或电死人。挖断水管会停水或淹水。挖断
下水道会污水四溢。挖断网络线网络会断线。挖断第四台缆线电视会无讯号。
我们需要一套完整的法令制度来管理地下管线,我们需要一套完整的地下管线
资讯图来掌握地下管线的状况。
而唯有订定一个中央法规来规范各类地下管道的安装、规划、铺设、监控、维
修、管理等事项、要求中央政府建置全国性地下管道图资系统、要求地方政府
及时提供最新的管线变动资讯、并要求所有拥有地下管线的公、民营业者提供
完整的资讯,我们才有可能彻底掌握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形及当下状况。
也唯有让大家都知道这些,我们才会知道该注意些什么,才不会让与高雄气爆
类似的事件再度发生。
至于那些说什么公布管线图会有国安危机的,如果乖乖地在管线上定点定距设
置压力及物质监测器,一旦有人搞破坏,马上就会知道了。更不要说当民众知
道自家附近有石化管线时,为了保护自己的身家安全,必定会特别注意任何在
该处进行挖掘工作的人,不是吗?
相较于现在这种居民不知道地下有什么,施工单位施工像在玩踩地雷的情形,
让多一点人知道地下管线的状况,难道不是件好事吗?
不愿公布管线图,说穿了就跟不愿公布断层资讯一样,只是怕影响房价吧?但
相较于为了维持高房价而让民众冒着生命危险无知地在危险地带生活,告知民
众实情并引导民众趋吉避凶,难道不是政府更应该做的事吗?
作者:
Fmman (FM男)
2014-08-04 10:49:00有论述有推
作者:
tcpic (麻雀)
2014-08-04 10:58:00连结起来这一样是本土公民意识的一环:我家地下/附近 有什么以前这里是__ 以我家来说原本是鱼塭
作者:
kanjiya (猫猪猪)
2014-08-04 11:10:00原来外国都很蠢自己泄露机密
作者: icar 2014-08-04 11:16:00
不公布全民抗议,公布管线地主抗议,看政府要照顾谁了
推,有论述我们这边是中央法规高于地方法规,哞哞哞那边是看谁的背景硬谁决定所以才有地方可以规定中央事项。公布管线说不定还有人因管线少房价涨呢!
作者:
xxyxx (123)
2014-08-04 12:06:00我比较倾向共同管道+一定距离遮断阀+一定距离危险气体侦测器
作者:
tonyko13 (织田信长的信徒)
2014-08-04 12:22:00立法+确实的执行才是大家该去思考的方向.
作者:
jaycle (隽)
2014-08-04 12:56:00推
作者:
kccn (demultiple)
2014-08-04 13:34:00大家来猜猜看 等下m会用什么来跳针呢~~?
作者:
dian9 (点点)
2014-08-04 13:52:00推~ 也可以参考 文章代码(AID): #1JtW_aTI (PublicIssue)法国小镇管线地图全公开 (&台湾工业土地 变更炒作 讨论)
作者: huijun (kkk) 2014-08-04 14:00:00
论述清楚
作者:
tonyscat (Wall玛律呀)
2014-08-04 14:07:00推!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4-08-04 14:16:00洛克大推推!!!
作者:
dian9 (点点)
2014-08-04 14:19:00工业区土地变更炒作那篇也提到"趁财团大量买下工业区土地后""改成住商区然后卖给不知情的人民,甚至桃新北等地很多人""还买到还没改的登记农舍跟厂房的假住宅。" >>真的吗@@"台湾真的依照土地分区城市规划的案例太少了,""大部分是财团炒作到哪就改到哪" >> !!!
作者:
ypp32222 (真。皇民后裔)
2014-08-04 14:34:00以现行的制度,就算法规有订,很多厂商还是会赖皮有做过公家维护单位就知道施工厂商有的真的很糟
作者: naoya511 (Hyde) 2014-08-04 15:07:00
推
作者:
link1234 (老谢看天下)
2014-08-04 16:04:00推
作者: inohno 2014-08-04 18:15:00
推
作者:
joe2233 (~ Everlasting ~)
2014-08-04 18:24:00推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8-05 00:32:00推
作者:
unreal29 (the scientist)
2014-08-05 04:12: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