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29 20:59:03新闻来源: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799925
自由
内文节录:
〔记者曹伯晏、陈恩惠、苏芳禾、洪美秀、杨明怡/综合报导〕
王丹昨于个人脸书上表示,
希望台湾政府基于他的特殊案例,能请行政机关变通,
让他可以用绿卡代替回美证返回台湾就医;
移民署则表示,王丹目前仍属中国地区人民,
依“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规定,
王丹须持有有效的美国“再入境签证”才可入境台湾。
法规: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60002
法务部 - 全国法规数据库
节录。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第五条。第四款:
四、申请人在国外地区或香港、澳门者,应另检附国外地区再入境签证、
居留证、香港或澳门身分证影本。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29 21:20:00中华民国政府表示:你说失效就失效?我说你是中国人你就是就跟中华民国政府不会承认你是台湾人,只认定你是中国人一样一切都是“依法行政,谢谢指教” :3...
作者:
Fmman (FM男)
2014-07-29 21:24:00他不是无国籍吗
现在王丹的中国国籍还在 并没有失去根据联合国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七之一所公告:依缔约国法律得放弃国籍时,放弃国籍者除具有或取得另一国籍外,其国籍不因放弃而丧失所以现在除非王丹入籍美国或台湾 否则他的中国国籍仍在
刚刚看了许可办法,大陆地区人士除了要有再入境签证还要加上中国的护照耶,丹丹之前没中国护照他是怎么进来在第5条,疑惑@@
作者:
lingsk (尘俗过隙)
2014-07-29 22:15:00第5条是申请,现在是要用第13条入境。因申请就算护照失效,但王先生保留中国身分证或证明文件。则可申请。而现在入境时,因王先生护照已失效。 则这边出现特例。因无13-2所要的护照,当时移民署是做了?决定,将13-3应另检附 "国外地区再入境签证或居留证"->原先2选1变成都要所以现在才会有这些纷争。 假设王先生若寄信给移民署询问,等不到消息后才上FB求助引发纷争。 如今移民署不打算再改。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4-07-29 22:25:00穿小鞋?这好笑!之前没问题~这次莫名其妙的喊头痛就出问题?
作者:
lingsk (尘俗过隙)
2014-07-29 22:25:00这要问当时移民署是否有跟王先生说明。 以后出国凡事多询问之前有再入境签证(返美.回美) 居留证(绿卡),现在少前者只是现在吵删文和特权未遂,已经无讨论必要。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4-07-29 23:15:00单单自打嘴巴的速度野蛮快的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30 00:13:00没有某些滞台中国人快 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