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国民党立委陈超明的提案,让交通更乱

楼主: CrazyKill (crazykill)   2014-07-28 13:53:23
讨论区当中有新闻连结: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929796&p=1
简单一句话,以前检举比较容易,因为时间比较长(注),
现在将天数大幅度缩短到7天,会更难检举,然后,违停的情况会更严重
(检举违停没钱可赚,不会每天把行车纪录器拔下来看,一个不小心就超过7天)
以下这网页有提到 陈超明、林明溱、罗淑蕾等18人,提议改成3天(更夸张!)
http://vote.ly.g0v.tw/legislator/biller/836/
然后,交通部官员同意改成7天
注: 原本是90天,或许太长,改成30天应该比较合理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4-07-28 13:55:00
我不认为延长检举时间跟检举难度有相关
楼主: CrazyKill (crazykill)   2014-07-28 14:00:00
1楼,你假如一天检举50件以上,你就知道有关了一天50件,大概要花3小时去整理,上班族没那么多时间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4-07-28 14:03:00
一天五十件的值会不会估算太多?
作者: Miule (Miule)   2014-07-28 14:03:00
M1的讨论串有提到,警方的处理流程都不只7天了
楼主: CrazyKill (crazykill)   2014-07-28 14:04:00
我住台北,中午开车1小时就可拍到50件以上.....
作者: Miule (Miule)   2014-07-28 14:04:00
这样修的结果不是加大警察压力就是使民众检举无法成立
楼主: CrazyKill (crazykill)   2014-07-28 14:05:00
很多网友是一天检举100件以上,而且,没钱可领以我为例,我有家庭,一天只能花1小时做这件事我一个中午拍50件,要花我三天的时间才能整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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