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ogha1 (Dangelo)》之铭言:
: 美国最大假想敌是中国, 中国最大假想敌是美国
: 美国还有一个国内法, 叫做台湾关系法, 让美国政府有不得不协防台湾的义务
: 美国是法治国家, 法治国家不是中国党讲的"人民要守法", 法治国家指的是"政府要守法"
: 才叫法治国家
: 所以中国侵略台湾, 美国是一定要协防台湾, 这几乎没啥好争论的
美国对台湾政策的实行
第三条:
为了推行本法第二条所明订的政策,美国将使台湾能够获得数量足以使其维持足够的
自卫能力的防卫物资及技术服务;
美国总统和国会将依据他们对台湾防卫需要的判断,遵照法定程序,来决定提供上述
防卫物资及服务的种类及数量。对台湾防卫需要的判断应包括美国军事当局向总统及国会
提供建议时的检讨报告。
指示总统如遇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遭受威胁,因而危及美国利益时,应迅
速通知国会。总统和国会将依宪法程序,决定美国应付上述危险所应采取的适当行动。
: 等到美国把台湾关系法废除再来说美国不会协防台湾, 要不要废除, 美国自己就可以决定
: 既然目前都没有废除的迹象, 那美国协防台湾几乎是不会有啥改变
: 台湾独立的阻碍不在外部, 而在台湾内部
美国并没有在台湾关系法中承诺会 "出兵",
只承诺会让台湾维持足够的 "自卫能力的防卫物资及技术服务",
并在台湾受威胁时 "采取适当的行动"。
这是非常暧昧模糊的, 如果老共打过来,
美国可能会将原本替台湾保管的武器交付台湾, 称为 "维持足够的防卫物资" ,
然后将在国际谴责一番, 称为 "采取适当的行动"。
至于台湾下场如何, 嗯, 天知道。
法律是死的, 人是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