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9.2对今天事件的逻辑

楼主: ChenYi84 (Cy)   2014-06-25 23:46:38
真的快内伤了,今天一直看着他到处战还自以为理性有道理。
我把对话原汁原味呈现让大家评评zzzzzzz
某:破门而入事件 你觉得是对的吗?
9.2:如果随便选一间房乱破门,当然不合理。
但饭店的说法是他们有连络沟通,但里面的人不回应。
依据规定"未携带身分证明文件或拒绝住宿登记而强行住宿者。
"饭店可以报警或进行必要的处理阿
破门是手段之一。
某:必要的手段啊......
所以你觉得如果我们出去玩
住饭店的时候 违规入住了多一个人
甚至是访客而已
饭店人员冲进来跟你说 你们要出示证件 不然就给我走
这样只是必要的手段啊
你觉得无欲生带妹子去WEGO的时候
有入住登记每个人的身分证字号吗?
然后打泡打到一半 有人冲进来
妈的 就连征信社要进来抓奸都不能这样破门了
9.2:饭店是要求违规入住的人走,赖律师可以留下来
这很合理阿,高级的饭店访客也是得登记的不是吗?
某:那你会请警察来破门而入吗?
顶多叫你加钱 客户不加钱 顶多民事官司
叫那么多航警来 这样是必要手段吗?
9.2:他是没有叫警察来破门,破门的是饭店保全。
他可以报警处理,要求警察来蒐证阿。
所以你是觉得警察来太多不行吗?
某:要破门而入 你知道为什么后面的警察不进来
要由平民踹门吗?
因为警方没有搜索票 没有犯罪事实
他们不敢进来 他们知道 这样是违法的
9.2:对阿!!!所以警察没有违法阿!!!
你觉得饭店处置过当,就去告他、求偿啊
为什么要诬赖什么情治人员破门??
某:不 他们冲进来 第一句话说的法条
是规范饭店业的“行政命令”
第一 规范对象为饭店非平民
第二 行政命令凌驾于法律、宪法?
什么叫诬赖情致人员破门?
所以
我问你最后一句
你觉得 这样破门而入的行为 是对的吗?
9.2:规范饭店有权处置
违反哪条法律或宪法?
征信社当然不能随便迫别人的门,但饭店有权要没登记的旅客离开,
这是法律清楚规定的阿,哪里不对?
某:违反隐私权
当你和饭店签约之后
房内就受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9.2: "反王张会 民团遭情治人员破门、驱赶"
自由时报的标题这样子写,当然是诬赖
某: 征信社破门 因为房内的人正在“违法”
那么今天赖律师他们在里面“违法”吗?
那你觉得这样破门而入的行为 是正确的吗?
9.2:依照法律对饭店的规范,是正确的。
所以你是认为那个行政命令(或法律)违宪吗??
某:〔转帖]
依《发展观光条例》第66条第2项授权所订定之《观光旅馆业管理规则》,
其规范目的与射程范围在于处理“主管机关与旅馆业”间之管理关系,
无论如何绝不可能作为“侵害或限制房客人身自由”之法源依据。
诺富特的声明,援引《观光旅馆业管理规则》第21条第6项之规定,
根本就是为了企图掩护其违法行为的胡乱主张,
更突显了一个号称国际级旅馆对顾客权益的轻视与践踏。
你是说这条吧
9.2:对阿,规则授权饭店进行必要的处置,饭店选择用破门和报警的方式。
我认为是可以的。如果赖律师认为违反合约或侵犯到他的隐私权,
那他可以去告饭店阿!!
为什么要诬赖说是情治人员破门?
某:再来 你说“依照法律对饭店的规范,是正确的”
所以意思是 你因为你的政治立场 对于法律和规范之外的不合理事情
视而不见
每次大陆高官来台 都如此
那台湾还要不要民主?
9.2:为什么是"法律和规范之外的不合理事情"
是你觉得法律的规范不合理吗??
某:第一 我认为 于法站不住脚 违法
第二 在民主的国家里面 发生这种事情 我觉得羞耻
9.2:为什么于法站不住脚? 违什么法?
民主国家发生消费纠纷,报警处理,为什么要羞耻??
该羞耻的是恶意抹黑造谣的人吧?
某:消费纠纷啊.....二十年后你这样跟你的子孙这样讲
9.2:对阿~你不是说这样是饭店侵犯他们的隐私权吗??
我会告诉我的子孙住饭店要好好登记,不要违规入住,就绝对不会有人找你麻烦
某:什么叫违规入住?
你下次去住饭店 你最好全家的身分证都交给饭店
你是没住过饭店吗?
一个人去check in就好
以后办经济营就叫全部的高中生一个一个带身分证去check in啊
原来你也违法入住过啊
你没参加过营队啊?
9.2:一般一个人代表登记就好阿,但我要多带人进来,多加床之类的。
都应该要跟饭店登记吧?
某:你营队每个人收身分证吗?
连名单都不用给
加床也不用给资料
你们去环岛的时候 check in每一个人都拿身分证给柜台吗?
我真的求你 不要为了意识形态就在这边诡辩
9.2:没有! 一个人代表登记就好
但我们加床都有跟饭店说,或是要多加钱
某:哦 那么是不是该踹门叫你们出来面对啊?
因为你们没有“出示证件”
9.2:他如果连络要求我,我就每个人都出示证件给他看阿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4-06-25 23:48:00
就......无视XDDD
作者: emeth66 (迈向梦想之地)   2014-06-25 23:48:00
9.2彻底无视破门的暴行...他们觉得破得很好= =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25 23:49:00
他就跳针你不(一定)是情治人员
作者: emeth66 (迈向梦想之地)   2014-06-25 23:49:00
同理,他们也觉得警察打人是超棒的行为,是被打的活该
作者: sky125a (.......)   2014-06-25 23:49:00
我放弃他了
作者: celestial318 (强尼)   2014-06-25 23:49:00
为什么要浪费生命...
作者: emeth66 (迈向梦想之地)   2014-06-25 23:50:00
只能回它一句 9.2比较适合中共或北韩
作者: lingsk (尘俗过隙)   2014-06-25 23:50:00
直接说 今天换成你大楼的邻居踹你家门 然后警方都是他认识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25 23:50:00
破门基本上就out了 再来软禁也out
作者: addadd1234 (D的意志还活着)   2014-06-25 23:51:00
陷害9.2%让它们尝尝它们最喜欢的滋味
作者: gyboy74   2014-06-25 23:52:00
原po好厉害,可以跟这种人转圈圈、无限循环
作者: kakakaka (卡四)   2014-06-25 23:52:00
跟他们说理是没用的,当他们的权力/利真的被剥夺才会靠么而且这些他说"合理"的部分,当发生在他自己身上就知道
作者: Microscft (小软哥)   2014-06-25 23:53:00
了解对手的想法是OK 但要付出的代价可能是自己智商降低
作者: kakakaka (卡四)   2014-06-25 23:54:00
"不合理".所以把他们打醒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取走他们原有
作者: mathlove ( )   2014-06-25 23:55:00
承租期间合法终止之前,房东不得擅自进入房客房间
作者: emeth66 (迈向梦想之地)   2014-06-25 23:56:00
9.2就是喜欢当乖孩子,当然不懂叛逆的滋味
作者: mathlove ( )   2014-06-25 23:56:00
即使房客违反租约(如欠缴租金)也不可以,否则触法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25 23:56:00
强制搜索 应该不是一般人有的权利 警察才能这样干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25 23:57:00
警察都不能干了 怎么可能还让一般人侵犯别人的自由权
作者: mathlove ( )   2014-06-25 23:57:00
饭店就违法了 警察不阻止 警察也违法(至少失职)法律都规定只有搜索票才能硬闯 规定的位阶还低于法律当然规定就无效
作者: emeth66 (迈向梦想之地)   2014-06-25 23:58:00
...超越宪法的警察局长都出现了...T_T
作者: hgfx123 (泥沼浮花)   2014-06-26 00:02:00
我觉得你怪怪的 怎么会跟这种人做朋友?
作者: emeth66 (迈向梦想之地)   2014-06-26 00:02:00
其实这位9.2就是情治单位派来胡说八道的吧(X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26 00:02:00
他就只抓的情治人员这点打 排除这个 其他应该都没什么
作者: mathlove ( )   2014-06-26 00:02:00
你跟他讲说可是乡民打电话过去问他说他们不知道有报警XD
作者: erown45654 (数字)   2014-06-26 00:02:00
直接教他宪法基本概念如何?
作者: GavinK ( )   2014-06-26 00:02:00
你就问他如果今天是民进党执政 他能接受吗? 可以就算了
作者: emeth66 (迈向梦想之地)   2014-06-26 00:03:00
它想混淆原po的视听,还是把力气放在别的主题上...
作者: erown45654 (数字)   2014-06-26 00:03:00
对法治的误解在台湾是普遍现象
作者: mathlove ( )   2014-06-26 00:04:00
你还可以跟他讲 如果是饭店要赶人 为啥最后他们被软禁一直关到七点才肯放?
作者: OoJudyoO (安康鱼)   2014-06-26 00:05:00
他不重要了
作者: lulalachen   2014-06-26 00:05:00
你朋友放弃治疗他了...... 不可理喻啊!!!!!!!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26 00:05:00
跟你讲 这就跟他可能说 "马英九就没有绿卡啊" 就以为自己的论点天下无敌 一个道理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26 00:07:00
有的人还是要放生 硬拉过来可能关键时刻成变量...(谜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4-06-26 00:07:00
跟9.2讲逻辑 出发点就错了
作者: erown45654 (数字)   2014-06-26 00:09:00
基本概念的问题很难教的- -这倒跟逻辑比较无关,是不觉得有怎样的基本概念
作者: PTTfaggot (...)   2014-06-26 00:13:00
跟9.2谈逻辑,这逻辑就错误了,条件错误,结果必定错误
作者: ookimoo (如风)   2014-06-26 00:13:00
事情对9.2有利就说理,不利就胡搞瞎缠 不就是这个态度吗?国事以至此,往后不过就成王败寇而已说再多的道理,对于心有定见的台奸们是不会有用处的只有杀戮才能将台湾挽回正轨
作者: erown45654 (数字)   2014-06-26 00:16:00
对没内装民主概念的人来说,讲解很费力
作者: miniwing   2014-06-26 00:17:00
9.2能讲理 就不是9.2
作者: erown45654 (数字)   2014-06-26 00:17:00
没有切中最深处对民主的想像跟想法,几乎无意义...包含环环相扣的法治、权利意识等等
作者: ookimoo (如风)   2014-06-26 00:19:00
中国对台的"维稳"经费用的这么多,9.2就能证明他们非素食我说你们还想从理论依据上说服这群人实在是不懂人鬼疏途阿
作者: erown45654 (数字)   2014-06-26 00:22:00
麻,直接放弃几乎等于台湾没救,多少可以慢慢洗
作者: lulalachen   2014-06-26 00:23:00
:::原po是正妹:::9.2是Tㄉ卷哥:::::
作者: erown45654 (数字)   2014-06-26 00:23:00
动用人情也好,陪看肥皂剧也罢,效果会慢慢出来
作者: ookimoo (如风)   2014-06-26 00:23:00
对于很多9.2来说 "利益"才是他们的考量,理念能换来什么?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4-06-26 00:23:00
卷哥很中肯 整天诬赖人就饱了建立在诬赖上的东西 注定是错误的
作者: erown45654 (数字)   2014-06-26 00:24:00
权利意识就是一种利益,使用自身权力而非单纯理念
作者: Miule (Miule)   2014-06-26 00:25:00
报导和亲政府媒体立场不同就叫抹黑,有比中国更贴切的形容?不信第一手影像却去信肇事者粉饰太平的说辞,这算什么?
作者: lingsk (尘俗过隙)   2014-06-26 00:30:00
等等 所以是他跑去战人家饭店事件?
作者: OoJudyoO (安康鱼)   2014-06-26 00:30:00
算北七囉 我已经很久不看电视新闻了 都是剪接过的屁
楼主: ChenYi84 (Cy)   2014-06-26 00:30:00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4-06-26 00:32:00
只有一分钟的影像XD
作者: GavinK ( )   2014-06-26 00:45:00
放生吧 至少你努力过了
楼主: ChenYi84 (Cy)   2014-06-26 00:46:00
http://goo.gl/PWS4Hu 大家靠你们了
作者: erown45654 (数字)   2014-06-26 00:47:00
第一,破门的是不是保全无解,除警察类的人以外通常不会第一时间念法条说怎样怎样合理怀疑是警察类的人物因为他们要依法才可以做事第二,除非现行犯或有一定以上的实据,这样做就是错的但这些都跟基本概念有关- -没内装就要先装
作者: emeth66 (迈向梦想之地)   2014-06-26 00:55:00
原po真有耐性,要我的话三句就中离了ˊ_>ˋ
作者: lulalachen   2014-06-26 00:58:00
呜呜 他是我大二统计的恩人啊 没他我就没有今天 XDDD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4-06-26 01:16:00
你挺屌的
楼主: ChenYi84 (Cy)   2014-06-26 01:28:00
推耐心的温lula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4-06-26 01:32:00
警方没有搜索令就是无权破门而入 而今饭店保安竟然公然破门而入侵犯隐私就是犯罪 警方当下没有制止就是纵容犯罪正确作法应该是先通报警方 警方拿搜索令后才能这么做 所以
作者: ceowu (最近好忙~~)   2014-06-26 01:34:00
入住了房间就像你家 邀请朋友来你家犯罪吗?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4-06-26 01:34:00
现场的警方没有阻止饭店保安破门侵犯人民隐私就是渎职 这样了解了吗?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贝瑞)   2014-06-26 02:23:00
这种人就是闯红灯被枪毙活该的代表阿
作者: berryc (so)   2014-06-26 02:52:00
摆明了就是政治事件,没必要从法律面去揪毛执政党就是为了面子,要让张志军感觉台湾人民都希望和平统一所以动用各种手段不惜牺牲民主自由,就这么简单反正只要分寸拿捏好不要弄出人命,最后顶多被批个执法过当看那破门影片,右边那位先生要求出示证件,还说什么没有登记所以法律赋予他权利可以赶人(请人) 这还满好笑的说出这种话的你相信他只是饭店的保全人员? 肯定是特勤人员不知道保全人员什么时候竟然也可以执行公权力了不过现实层面就是..只要你手段没有过当(让人受伤挂彩),你做的事,或是立场跟政府站在同一边...政府就会当作没看到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06-26 03:38:00
当然有必要从法律面去揪毛 法律面他们几近站不住脚你也可以注意到文内9.2不敢深论只是一直跳不爽去告吧
作者: piliq (霹雳Q)   2014-06-26 04:09:00
干嘛理这种逻辑错乱的智障 会觉得饭店规范>隐私权的人就直接放弃治疗就好了 反正你拿出各种证明 他最后也只会一句"反正我觉得这样不好"只会让你想猫下去好吗?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6 08:08:00
尽全力看完了,谢谢,放在心里思考如果是我怎样面对中,谢
作者: missyoho (yoho)   2014-06-26 09:20:00
合法当上总统,总统做违法的事情,也要全盘接受因为他是台湾人选出来的,9.2真的是乖宝宝中的奇琶
作者: KIWAMI (俺は京都へ行く!)   2014-06-26 09:23:00
一眛的把人抹成9.2,也只是重演689vs609的投票胜负,这串转给同事看(冠名词修掉),多数比较认同"9.2"的说法.这些看的多是历来懒的投票或只投堵烂票的30~40岁,应该是要争取的人在这里义愤说到底也只是取暖,不想连这些人都说服不了谈救国不会太远吗?
作者: jimmy5670 (2Tp1)   2014-06-26 13:39:00
何不弃疗?
作者: gaddafi (格达费™迎未来 点亮台湾)   2014-06-26 21:06:00
行政命令是最低层次!比法律还低!拿鸡毛当令箭!当宪法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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