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MTMAMI (KMT马迷)
2014-06-25 13:37:58※ 引述《siedust (不抛弃,不放弃)》之铭言:
: 来源:http://ppt.cc/uohy
: (网友同意转载,因网友贴于私密社团,故未加入者会看不到)
: scan图片: http://ppt.cc/OYC7
: 身为国民党基隆青年党员,我利用了点关系查了点资料
: (说要暑假打打工就套到话了,有够简单)
: 接下来这几天,张志军的行程,
: 相关区域各地党部都有号召一些"支持者"
: 跟中国统一联盟、中华统一促进党合作
: 其中包括一些看起来相当不正派的人士
: (因为我自己也长的不正派,似乎没被怀疑,长的丑终于有用了)
: 请各位要前往的勇士们,注意您的安全!
: 请帮小弟转发这篇,通知各地的朋友们!
: 国民党不倒,台湾不会好,驱逐共产党!
:
上铐有点太过头了吧......会被指控妨碍人身自由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25 13:41:00对现行犯的处理原则 刑法中应该有规范现在就是要讨论对付现行犯时应该如何自力救济的方法
作者: gyboy74 2014-06-25 13:42:00
不会,如果现场警察不处理本来就可以自力救济,而且你是将
作者: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14-06-25 13:43:00把上铐改成"暂时让该人丧失行动能力"就可以了.
作者: gyboy74 2014-06-25 13:43:00
现行犯交给检调处理,根本不具违法性
对方犯法没事,我方犯法媒体一定大肆批判,这就是现实
作者: gyboy74 2014-06-25 13:45:00
而且现场的人不是受害人的话,可行使你的权利告发,警察渎职滥权
楼主:
KMTMAMI (KMT马迷)
2014-06-25 13:46:00情趣手铐也是犯法的吗 这我不知道 你们可以确认警察不作为后自力救济 这样总能站得住脚
恩...那就必须全程录影 否则又有机会像EMT锁喉被黑掉
楼主:
KMTMAMI (KMT马迷)
2014-06-25 13:49:00看你们自己想法啦 我是觉得每次都要进化
作者: gyboy74 2014-06-25 13:53:00
可以考虑皮带,而且要思考的是,警职法是规范警察非人民,如何要求人民的工具呢?
作者:
inaina ( )
2014-06-25 13:54:00赞成不要白白挨打,路还很长...
作者: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14-06-25 13:57:00情趣手铐拘束力够不够也是一个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