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板的置底检举区,检举部分推文构成人身攻击或挑衅,且去信与板主询问处理结果
与沟通,但板主认为我检举的推文不构成违反板规,因为未做出处分
我认为板主的判断不合理,因此想向该组组务板“申诉”
但“申诉”似乎是要当事人受到警告或是水桶、退文等不利处分
实际上我并未受到不利处分
但以行政法来说,板主选择“对我所检举之事项不做为”,等同对我做出不利处分
请问这种情况,我在组务板应该以“检举”还是“申诉”发文比较好呢?
我会这样问是因为,刚好在组务板看到该板两位板主在内哄,一位检举对方逾权,一位检
举对方怠忽管板,所以我不太懂到底该用什么分类比较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