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被版众私信警告违反版规却是乌龙一场

楼主: autumoon (青山 暁)   2014-10-31 01:11:16
板主曰:请善用 / 爬文,谢谢合作。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隐)   2014-10-31 02:14:00
如果没违规别理牠就好了阿 又不是板主 直接跟牠说别再来信 再来信就是骚扰 可至Violation检举信件骚扰
作者: seashel (Mr.鼻血)   2014-10-31 06:14:00
当下自认无违规 其实不用跟他解释 睡你自己的就好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4-11-02 09:14:00
除非大量信件(四封以上)或当事人已明示拒绝后仍继续去信 否则难以构成信件骚扰另外 即便特定使用者大量检举 板主仍有其裁量权 并非检举就以违规论处
作者: chingfen (疾风劲草)   2014-11-04 22:46:00
嗯,"检举"基本上是Ptt赋予所有使用者的权利请参考 本版精华区 z-7-4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八条(违规行为之认定权人)及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反之,你可以参考 第二十五条(得提出建议事项之范围)向板主提出建议如何限制滥用检举的行为(如果有滥用)但不管是违规认定或建议采纳的决定权都在板主。若对板主不采纳建议感到不服,则可到小组板检举或申诉然后最终裁判权在小组长。(程序就这样)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4-11-04 23:51:00
板主本来就没理由处置 板主管看板不管信件往来的亦无法去限制特定使用者不能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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