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某公司有一张支票开给我 但该支票逾期 我也搞丢了
虽然这笔钱不大 但希望把这个程序圆满处理掉
上网查了后 发现程序应该是
1.向该公司发存证信函
2.向警察局报案
3.持存证信函及报案单向法院声办理“公示催告”
4.向法院声请除权判决
5.出席除权判决
6.获得判决
问题:
想请问 因为接下来有好一阵子不在国内 要自己处理很麻烦
1.向法院声请除权判决是否可以邮寄方式?
2.上开各项程序如果需要出席或亲送递状,需要代理人,是否可以找朋友?还是只能是律师
因为这笔钱也才1万多 请律师整个不划算
但又希望能圆满处理掉
不知道是否有什么建议处理方式?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