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viviooi (陌生&熟悉)
2025-02-25 21:01:07一、车祸发生日期:
2024年9月26日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无受伤,我方中指骨折, 上排牙齿断裂, 有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 现场没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双方有保险(同一家), 只有对方通知保险公司, 我没有通知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现场是南港向阳/重阳路口
我是机车向阳路往内湖方向, 绿灯直行
对方汽车对向, 位置是左转车道第二台车,
当时我直行过了左转车道第一台车, 号志尚未变换左转箭头灯+红灯
看到对方车头突然左转出来, 煞车不及撞到对方右车头
初判表判定我方无肇事因素, 对方未依号志回转使人受伤
六、问题:
想问
(1).因为对方没有受伤, 我还需要通知保险公司吗?(我只有保强制险)
(2).事故造成牙齿断掉, 植牙疗程还有半年,但刑事告诉期剩一个月
怕到时和解不顺利超过刑事告诉时效, 打算先提过失伤害以确保刑事告诉权利
想问以下理解是否有误
提出伤害告诉后, 后续双方若和解失败, 我是不是仍保有刑事告诉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