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两个人互看不顺眼录影 其中一人比无名指

楼主: jagski ( )   2025-01-29 20:43:59
事实经过:工作交接用手机录影 后来两个人互相用手机录影对方
其中一人手伸出无名指不是往上指 而是往左指在录影的手机
那个场合只有两个人而已 两个没有言语谩骂
问题:请问构成公然侮辱的行为?感激不尽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5-01-29 20:56:00
大都无罪,但士林法院113年易654刑事有判有罪案例高院113年度上易1812刑事也有有罪案例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5-02-02 08:54:00
比出无名指有代表什么意思?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5-02-02 21:28:00
北院113年度易41刑事,比无名指仍被认定犯公然侮辱罪
作者: YOLULIN1985   2025-02-03 12:55:00
http://i.imgur.com/oJGuUyD.jpg这案子明明就是比中指,是被告凹说自己是无名指没被采纳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5-02-03 21:08:00
重点在"惟单独“比无名指”...难信..."也就是说,并无直接证据可证明该案被告是比中指本文作者论述"往左指在录影的手机",应该无公然侮辱但那个判决被告以"没有什么意思"去解释比无名指检察官与法官都不采信...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5-02-03 22:25:00
这就是被告辩称是比无名指 但法官心证认定是比中指啊
作者: WindT (呼呼)   2025-02-05 12:02:00
当场叫你比无名指就可以知道有趣的事情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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