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某车撞坏我家排水管,不和解,提告二年期限要到了,只剩最后几天,
怕会被新北法院退件回复不是新北法院管辖。我在台南重新提告就过期了。
被告户籍地:台南,撞坏地点:新北。
问题:
一、民事诉讼若提告错误管辖法院会退件吗,还是会帮转件到台南?
二、损害赔偿是算侵权行为吗?{民事诉讼法 第15条 因侵权行为涉讼者,
得由行为地之法院管辖。}
三、我怕新北法院看见被告户籍地在台南会直接退件,
我要注明在起诉状上面吗?想想觉得很好笑。
四、网络有说起诉状,要二份,一份正本给法院、一份副本给被告,
所以我直接寄二份给法院就好了,不用注明正本、副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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