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状况如原文所述:
https://www.pttweb.cc/bbs/PttLifeLaw/M.1664323177.A.164
https://www.pttweb.cc/bbs/PttLifeLaw/M.1664372590.A.7A6
懒人包:车祸,互告伤害,已谈好和解金,
区公所调解委员会已声请,现在就等著去调解委员会走流程。
现在问题是关于撤告方面还是搞不太懂,
上面sorrows大的部落格我看过了,
调解委员会也是说把撤告当条件写到和解书,签了就有法律效果,
不过撤回告诉状还是要之后自己送地检署(这边我就搞糊涂了)
而且撤回告诉状要等到时候传票寄来有案号才能写。
问题:
1.如果已经把撤告当条件写上和解书签了,但是万一..万一对方后来耍贱,不送撤回告诉
状,还是有撤告的效果吗?
2.如果和解书把撤告当条件写上去就有效,干嘛还要再送撤回告诉状?
3.调解委员会签好和解书撤回刑事告诉,地检署那边还要开庭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