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日前家中收到一个写着O小姐收的限时邮件,没有挂号,应该是直接投信箱的那种。家人
以为是我的信故没有拆开,我因没有住在收到信的地址,所以今天才知道有这封信。
打开后里面是本票裁定影本,看起来是从司法院法学资料检索系统查询后打印出来的,还
另有一张相对人为代表人的公司基本资料(应该也是在网页上查询后打印的),但裁定书
上面的声请人和相对人和我家没有任何关系,家人也说不认识,更不可能是亲戚(姓氏和
我家完全不同)。简直是一头雾水。
问题:
请问现在我该拿这封信怎么办?是否要通知裁定的法院?或是报警?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