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20/8/14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有,我方手臂、膝盖、脚踝擦伤,脚踝挫伤,腹部挫伤,当天在急诊观察6小时
因当下我脚伤势较重完全无法自行移动,所以对方检查状况不太了解,但听对方断断续续
的跟家人述说应该也是撞到、一点擦伤,但各项检查没大问题所以早早出院回家休养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路人协助报警,当下有救护车先载我与对方到医院,现场并未被移动,留待警员到场
纪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双方皆有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直行于三线车道的中间直行车道(最外侧为右转车道,最内侧车道旁有回转道),全程
依交通规则行驶,时速约50,未违规、未变换车道、前方路口为绿灯,行经红绿灯前有回
转道的路口时有减速,发现对方靠近时有按喇叭及煞车但已经来不及,对方从回转道转出
后直接跨越车道以车头撞上我左侧车身,对方当场倒地,我则是还试图稳了一下后才向前
扑倒。
当下双方都受伤并未留下帮忙的路人的联络资讯,但庆幸警方有调到监视器画面,透过监
视器画面非常清楚看到我是直行车,对方从回转道出来直接撞我车身。
初判表、事故图、现场照片皆已取得,对方是“疑似行经无号志路口未礼让多车道直行车
”,我是“疑似超速行驶”。
车祸鉴定尚未提出。
附上事故图,我方为B车。
https://i.imgur.com/nnJze9H.jpg
六、问题:
1.9/14召开调解庭(车祸当天我要求警方协助申请),对方只有女儿及女婿代理到场,一
开口就说对方颅内出血病情严重在医院休养,不愿意现在进行和解,硬是要求要到四个月
后再召开调解庭,而调解委员从头到尾都是顺着对方说得算,完全没重视我方的意愿就让
我签名同意延期开会,但等到那时候都快要超过刑事追诉期了,我不愿意将事情越拖越久
,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才好?
2.对方于车祸后一周才去医院检查出颅内出血,医生说需要观察,车祸当天无论是救护人
员、路人、急诊时对方意识清醒完全没有提及头部不适,还能自行走动到我病床旁边质疑
我从哪里冒出来。
就对方家属所说,当天急诊并未进行头部相关的检查,现在家属还怪到急诊医院没检查,
然后对方女婿一直说老人家性命有危险要是有个万一要告我过失,口气几乎可以说像是威
胁了,让人非常不舒服。我方在调解庭上询问对方是否有在家中碰撞的可能,对方家属直
接回应说“医生说是因为车祸造成”,但我自己去看医生都没有一个医生会直接写出诊断
是“因为XX事件所以造成OO伤害”,这让我觉得非常不合理。
请问现在对方家属将对方的伤势、医疗费用(因为强制险理赔有上限,对方如果要开刀就
会超过金额)全赖到我身上这样是合理的吗?我是否可以质疑对方头部受伤不归本次车祸
造成?
3.请问对方已经超过70岁还骑车上路这样是被允许的吗?
4.家人建议我取消下次四个月后的调解,直接提告对方过失伤害,我很怕到时候会不会看
对方是老人就判定我有肇责,我该如何保障自己?关于警员写我疑似超速的部分能有什么
办法证明吗?
5.我因为这场车祸受到非常大的精神压力,甚至到身心科看诊,碰到公司对于请假的刁难
、主管不谅解、现在还受到对方家属威胁,但当我提起精神赔偿时对方女婿还嘲笑,难道
车祸受伤只有生理上的伤害才算伤害而心理受创不算吗?我该如何跟对方求偿精神赔偿?
6.请问各位厉害的大人如果真的走刑事诉讼有需要请律师协助吗?还是说其实自己处理就
行?因为是小资女负担不起庞大的律师费,希望各位大人能给点意见。
7.请问整起车祸索赔的部分我可以如何要求?
8.对于对方女婿在调解庭当天于调解会上所说让我感到害怕不安甚至觉得被威胁的部分,
能让他受到惩罚吗?觉得对方仗势欺人觉得很难过,但因为调解时不能录音录影所以只有
调解委员及双方家属听到这样可以算证人吗?
先在此感谢各位看完这篇并愿意提供建议,因为我本身从未碰过这样的状况,尤其被威胁
一条人命所以真的很心慌,才想向各位专业人士寻求建议。
第一次发文如有不合宜的部分也请告知,我将配合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