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由于地址写错第一时间像Foodpanda平台申诉取消,后来回复已取消订单且会退款
(email存证),但实则还是收款(信用卡已遭扣款),再次询问
却已不能更改递址,餐点已准备且未能联系上顾客不予退款。
问题:
1. 都已取消订单,也无送餐来更从未联系,宣称退款实则又收款可属刑法339条诈欺罪吗?
一是财产损失、二是有诈欺故意(回复email同意退款私下却蓄意收款)。
2. 若能告诈欺该如何求偿合理呢? 只有餐费只会让平台继续诈欺而已,
发现已多位顾客受害。
3. 若不属诈欺或能主张民法249条-3 契约不履行? 赔双倍订金?
或还有哪些法律能制裁,感谢指教。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