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108/03/18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机车:右手红肿,右脚遭机车车身压到,随后自行到中国医验伤。
对方汽车:无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有报警,当场制作笔录,现场并没有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方:第三责任险,无联络保险公司。
对方:第三责任险,有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由台中市西区福星北路往逢甲商圈直行,绿灯行经汉翔路路口时(此路口有一个左转专
用道,两个直行快车道,我使用内侧直行车道来通过路口),因看到对向左转车道多辆车
辆未经路口中心即抢快左转,当下车速由60减速至20公里,待第一台和第二台车完成左转
时,才看到对方(第三辆车抢快左转车),当下车速为10公里,做出按喇叭,减速,闪避
等动作仍无法完全闪过对向左转车,遭到撞击后我原地跳车双脚着地,唯独右手遭机车后
照镜打中,和右脚遭机车车身压到,其余身体并无受伤,当时正值下课时间,但并无找到
可以提供完整供词的证人,车辆撞击点为机车:前方左侧车身 汽车:前保险杆左侧,撞
击点大约是我直行方向路口的4/5。
https://i.imgur.com/eIeIcq4.jpg
https://i.imgur.com/uPDyaTa.jpg
白线为我的行驶方向
红线为对方的行驶方向,平行斑马线的红线为撞击点。
六、问题:
1. 我认为我最多就一成肇责,笔录也完全和内文相同,不过想请问,我这个状态有可能
无肇责吗,毕竟我已经减速让头两台车先过了,没想到第三台车就直接跟着前车的动线走
,当下已经做了最大努力去闪避了。
2. 在我的正后方有监视器,我是否有必要去申请调阅监视器,如果要的话,我是直接书
面申请就可以看还是需要两边当事人或对方托付的人都到才能看?
3. 事发当下发现煞不住了往驾驶座里看,其实我看到驾驶是边左转边跟后座友人转头聊
天,虽然对方事后态度还算不错,但还是想给对方一个警惕,请问我除了车损以外,在身
体只有挫伤的情况下,提大概多少的和解金才算合理?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