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去年十二月时发生了车祸
在当下对方其实也蛮有诚意的
包了3000块红包(不过想当下和解被我拒绝
急诊的费用也有负责
初步分析最近下来了
我方无肇责
对方变换车道或方向不当
不过有几个问题
想请问了解法律的大大帮忙解惑
感激不尽!
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7/12/16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轿车两人无受伤 车子刮伤
我方一人机车 脚踝扭伤膝盖擦伤 有验伤 机车无受损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事后报案 间隔两小时 现场已被破坏
也有申请到初步分析表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完全无保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对方原预右切停靠在路边的车位
撞击到直行我方机车
示意图如下
https://i.imgur.com/4gOLwUc.jpg
我方为白色对方红色
六、问题:
想请问现在复原的差不多了
不过脚踝的伤医生说可能很难好(关节)
如果想要求偿开7万会很过分吗?
对方看起来很有诚意
不过经济状况好像很差
我这样会不会狮子大开口?
因为被医生告知以后运动连练瑜珈都要注意真的很阿杂
对方又没有保险可以求偿真的很两难
个人上班也是需要久站的
虽然不影响走路外观
可是真的在生活上造成极大不舒适(只要拉到就很痛)
在外观上无明显异状,这样需要开医生证明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