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遣散费与预告薪资问题

楼主: Teackil (CHANGE)   2018-01-28 17:52:11
事实经过:
我目前是一间连锁体系的安亲老师 不过很快就不是了
我是从前年(2016)8月到这间的 后来一路做到隔年2017的6月 也就是上个学年
双方配合还算愉快 虽然薪资不高 有劳健保
但老板说 之后的新学期 他招的学生很少 现有的学生就由其他老师带
所以无法再聘用我 我当下虽然很惊慌 但也只能接受
赶紧找下一份工作 做到8月快开学时 突然联络我希望我能回去接
因为评估之后现有老师还是无法消化
因为关系还不错 老板也苦苦哀求 就辞掉新找到的工作 重回安亲
(新工作薪水较高 本来要一直做下去的 可能是我脸皮较薄好说话吧
新工作辞职当时双方也闹得不开心 对方也希望我留下去 但现在也回不去了)
后来去年9月回来 也就是这学期 一路做到这学期结束 寒假要开始了
恶耗又来了 老板又要叫我走了 理由不想提 就是很表面的理由
真正的原因应该是学生又走了几个 不管真正理由是什么 反正我又要再见了
问题:
老板说不会让我马上走 说可以让我做到2/14年节前 可以用这段时间找工作
从我知道消息到年节前差不多20天 因为我在这间算下来服务了16个月多
后来想想不对 超过1年未满3年的预告薪资是20天
意思是我年节前不去做也能有20天的预告薪资?
或是从我这几天知道消息做到年节前 除了这段期间的薪资 我还能申请20天预告薪资?
以及上次走没有研究法规 这次要申请资遣费 老板愿意给的话也顶多1万初
我应该怎么提比较会成功?
还有一件事
我真的忘了我去年暑假走之前有没有叫我签自愿离职或是其他的同意书
这次才有研究法规
假如我当时在不懂法规的情况下签了 能否向劳工局主张真的是雇主原因要求离职
因为2次的离职都不是我自愿的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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