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这间房子至今约租了至少15年
当初是租金是21000 押金押了3个月
然后我们付租金是直接拿去给房东
也没什么证明/单据 组
租赁契约也10来年没写
我们租的是店面 当初出连灯都没有
也没有任何物品 空屋
应该是这月底会收干净房子还给房东
刚刚本来要去付这个月的房租
所以上来问 目前是25000一个月
我们什么契约都没签
前阵子有告知房东不租了 房东没说什么
上礼拜来看就说那他找到时间来贴单子
问题:如果房东来收租 主张押金抵租金
可以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