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营业秘密法

楼主: letitgo02 (我看見的世界)   2017-10-30 20:45:02
帮朋友代问
事实经过:
朋友跟老板处的不愉快 后来萌生辞职
在离职前 把一些工作上学习到的公司资料 寄到私人信箱 后来被稽核到
依据劳基法第十二条 违反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被解雇
在离职前签订切结书 并已经删除 一切复制 , 重制 , 影本 , 抄本
并允许 公司到家里 搜索 (这边事后 公司并没有这样的举动)
问题 1 :
应该如何避免之后找新工作 被前公司追究责任 告上法院
因为前公司对 营业秘密 很在意
之前有些离职人员 有被判违反营业秘密法 而且不是少数
毕竟有些 工作上的东西 还是记的住
找下一份工作的时候 面试被问到专业问题 或过去做的专案
多少都会稍微提到
问题 2 :
如果记在脑袋的 后来写成纸本 也算违法吗
因为工作上本来就会有手抄笔记 这行为
当然不是指一些 前公司的 一些机密的作法
而是一些工作上遇到的问题 然后 google 可以找的到东西
谢谢
※ 编辑: letitgo02 (49.216.164.143), 10/30/2017 20:48:15
※ 编辑: letitgo02 (49.216.164.143), 10/30/2017 20: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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