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今日原定要去高雄住一晚,但由于浓雾导致机场关场而无法到高雄。
打电话给该民宿老板娘反应,对方一口咬定所谓的天灾只有台风,
她说我这样的状况算是“No show”,民宿理应是可以不理会我的。
但基于balabala所以让我保留名额三个月内可以使用。
并且坚持民诉的官网写的很清楚“汇款后不做退费”
问题:
1.所谓的天灾到底有没有包含雾?
(因为地区特殊,一定不会只遇到这次所以想知道答案)
2.因为天灾因素而无法履行消费(住宿、旅游)到底能不能全额退费?
3.官网写了“汇款后不做退费”,就算真的是天灾也不能诉求退费吗?
其实我不是很在意这个钱,只是电话中老板娘的态度让我非常不舒服,所以上来麻烦各位解答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