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3年3月10日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皆无人伤亡。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和制作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只有强制险。
对方后续处理就交由保险公司,说会通知我.. 可是就没消息了...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http://goo.gl/SpS52c 此路口没有号志
我为机车(水篮框),对方为汽车(绿框)
http://goo.gl/jKWh2z
http://goo.gl/jD0ur2
http://goo.gl/hNllsR 撞到后当下反应有稍微后退...,之后就等警察来拍照。
六、问题:
今天送来的通知书..
http://goo.gl/oCZZZX
http://goo.gl/ktVZBj
http://goo.gl/hNhp3K
我想请问各位:
(一) 这样有超过两年的请求权吗 ?
(二) 保险员从来没有跟我联络、通知,就这样送去维修了,我能主张什么麻 ?
(三) 我为干道,对方为支道 (当时警察好像是这样说的) 是吗 ?
如果是,我能有什么比较有利的主张吗 ?
目前我只能想出这些问题,思虑有所不周,深感抱歉
万分感谢 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