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如题,这两件事都是在求学时发生的
第一件事是同班同学偷了我的手机,当时刚满18,而同学未成年
窃盗的同学以现行的方式被抓到,而且也都承认一切行为,
但因为另个同学的金额实在太庞大,所以重点都不在我们其他人的身上
第二件事是某天骑机车在路上被几个屁孩拦下,正当我拿出手机要拨出时
其中一个屁孩将我的手机拿起来摔坏了,然后就扬长而去,当下有记下车牌
问题:两件事都因为是学生没有想的太多,目前一件过了8年一件过了10年
想请问这样的赔偿我还能够要求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