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序言
“禁止讨论板规”为独裁者条款
PTT站规应规定 任何看板板规皆不可规定禁止讨论板规。
贰、建议增修条文如下:
(非法律系 还请法律系大大协助检视条文的疏漏以及弊大于利的部分)
一、所有看板皆不可禁止讨论板规,若有管理需求,可于另一看板进行板规讨论,
但必须让板规讨论维持公开性,以保障最基本的言论自由。
二、有管理需求的看板须向上提出申请并于板上进行投票。
以看板平均人气决定核定层级。
平均人数低于PTT单月最高人数的0.1%,需小组长同意 90%使用者投票同意
平均人数低于PTT单月最高人数的1%,需小组长和群组长同意 80%使用者投票同意。
平均人数10%以上,需小组长和群组长和站长同意 70%使用者投票同意。
三、站长可以无视人气和投票直接指定哪些看板的板规需另板讨论
但需要公告且说明理由。
四、由于看板人气可能时而变迁 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对板规讨论板之成立/废除
提出重新申请和投票
且无特殊理由不可拒绝受理。
但重新申请和投票间隔不得低于30日。
五、当有板规专属讨论板时
任何新议题板主或发起人都必须至少转录一次到原板
作为讨论之宣传。
板主不可禁止第一次作为宣传的讨论文。
但可以锁文避免讨论集中于宣传文 而少人移驾到板规讨论板。
六、当有板规专属讨论板时
必须在板规中提及其看板名。
七、站规实施后 各板板规难免有无法立即修正者;
但一旦有人因为该板板规规定“禁止讨论板规”而被处分
则此处分违反站规 无效 需撤裁处分 处分者需将文章重新放置于板上。
处分者初犯且已恢复文章者不构成不适任板主之理由
再犯即构成不适任理由 当有使用者提出罢免时小组长应立即同意
并协助解除水桶、删文等处分。
参、提议缘由
上面的建议条文 细节的部份并非我这次的主要诉求
不管细节怎么订 所要巩固的最重要核心价值就是
任何板规都应该有一个可以公开讨论的地方
而且这个地方不可让使用者太难找 使用起来不可太麻烦。
各位能想像这样的世界吗?
如果,台湾法律规定人民不能公开讨论法律好坏。
在一个有言论自由的社会里
要讨论法律好坏却必须辛苦找寻一个私下的场所才能说。
然而PTT目前却允许这种形式的限制言论自由存在。
立法委员拥有法律制定权 板主拥有板规制定权
台湾的人民无法制定法律 但可以轻易结社推动法律改革;
PTT的使用者无法制定板规 同时在很多看板也无法大声高谈阔论板规。
PTT的板主居然有权对每个使用者说: 我不准你在我的板上公开评论我制定的标准。
我们竟然允许这种傲慢存在!!
很可惜PTT的使用者并不像普通的台湾人民一样 受到言论自由的保障
当今天一个板规存在着瑕疵 或者使用者对板规存在着疑虑
却只能对做为执法者的板主提案
这根本是请鬼拿药单。
当板主自己已经用该规定砍了许多人后
要他回头检视板规是否不够正确 这比登天还难啊。
而且板主还可以用各种方法避免相关议题被散播。
当板主不同意 上诉小组长 之后是群组长
也就是从头到尾 板规就只有几个人在检阅
根本没有民意基础。
有些需要专业能力的板规也没有受到大众检视。
绝大部分人都是碰到了法才会注意到法的不足
本来应该要逐条表决 但这太麻烦 在此先不谈。
但至少应该要有充分机会不定时让部分板规摊开在阳光下给大众检视。
PTT的使用者还没有被充分保护到言论自由
这违反了台湾宪法精神
也违反了PTT杜老爷的创站精神
所以站规应明确禁止此种板规存在。
允许讨论版规 才是以使用者为本的行为
才是尊重言论自由的体现。
允许讨论板规可避免陷入独裁者的枷锁之中。
鲜少有民意传达进板主的耳里
时间一久板主对于板规的思维可能会与多数人脱节
同时欠缺外部的刺激 板主容易陷入执法必须公平一致的巢臼中
而更不敢轻易变更板规。
这是PTT未将立法权和司法权分立所产生的缺点。
但至少允许板规公开讨论
可让板主有机会检视板规是否不合时宜
如果民意充分 版主自然也比较容易放下过去执法的枷锁
修正法规而符合民意。
台湾法律以人民为主人
PTT不是也该以使用者为本吗?
限制的存在是为了保持一定秩序
而不是为了限制而限制。
立法一事需重视民意
现行PTT运行方式由少数几个板主来制定板规
这样会有以下缺点:
板主的意见不一定是多数人意见
板主的专业性不一定能将板规定得够好
就算有人私信板主而成功变更板规
这个板规依然是少数人在制定。
而公开讨论可以解决以上问题
一来民意较能确定
二来不必过度依赖板主的专业性
所有人都可以帮忙点出不足的部分
如果仰赖板主自身的能力来制定板规
而且板主还拥有执法权
只能直接与板主私信沟通板规
那就形成了独裁者模式
使用者的意见难以凝聚
板主的想法却能轻易凌驾于民意
形成独裁。
一开始订出不得讨论板规可能是为了管理方便
但却扼杀了恶法的修改机率
以及使用者的言论自由。
不该为了管理方便而牺牲言论自由。
关了这个地方 板主就必须开另个地方让使用者讨论才对
捍卫使用者的言论自由
PTT不该让制度养出独裁者。
权力分立有其难行之处
但至少维持: 让使用者能轻易讨论板规 以及选举 罢免板主
尚可作为制度不足之抗衡。
管理看板维护大部人的阅读
固然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但从制度上避免看板独裁化
以及维护充分的言论自由
是更重要的前提啊。
不能因为管理的理由就扼杀板规的讨论空间。
若有管理需求 今日的八卦板已经呈现诸多方式来进行管理
不该便宜行事 仅规定“禁止讨论板规”就想达到管理看板之成效
因为这会养出独裁的板主 这是弊大于利的作法。
PTT不进行任何规定
就是在放养各个小独裁者
间接侵害使用者的言论自由。
PTT应立即追加规定:
任何看板皆不可禁止讨论板规
明明是立法却完全走司法制度的申诉程序
要跟板主谈完再跟小组长申诉。
这根本不合乎"立法权"的特性 修法不该属于申诉
申诉是司法的特性。
请至少先保障使用者的间接立法权。
请PTT订定站规:
任何看板皆不可禁止讨论板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