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处罚的程度

楼主: luswtin   2016-03-20 22:43:07
※ 引述《swattw (Swat-未来模式)》之铭言:
: 这边是站规建议区,不是板规建议区。
: ※ 引述《luswtin ()》之铭言:
: : 我刚刚才成为这种规定的牺牲者,没看清楚版规误删文章马上就半年水桶
: : 这合比例原则吗?况且行为初衷是为了让别人节省时间,反而自己遭罪,真是恶法
就是因为这类规定都是规范到版规上,所以版主们为了管理便利把有问题的规定一股脑照
抄,就算能解决某个版的恶法,但其他版依旧存在,所以我主张的是应该在站规建立一个
适当规则,而不应放任版主们把过重的版规加诸在版友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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