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主文:
申诉驳回。
判决理由:
按 #1YPwFSsu (PttLaw) 判决,申诉人已是第二次累犯,
等待申诉期亦应先执行判决,本案属商业广告事实明确,
申诉驳回。
※ 引述《a2828z33 (god? or dog?)》之铭言: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1.申诉人ID:a2828z33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PttLegist
: (b)文章编号:#1YQFiZp7
: 3.欲申诉之判决︰
: 被检举人含有广告性质之名片档,违反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五目
: 4.不服理由︰
: 本人于上次被检举时,已第一时间发文申诉,并附上修正后的名片档供审查使用,
: 于4/26号看到申诉回复时,得知修改后的名片档也是不得使用,
: 马上在阅读完后,自行更改名片档完成,中间并无时间上的延误,
: 殊不知在等待申诉回复的期间,修改后不知能否使用的名片档,又被同一人检举一次,
: 这点实在难以接受,本人并无客观上的主动犯意,第一次也是不晓得有这条站规,
: 就连我被检举后,去查询站规,也都没有查询到,后来才从别人的申诉中,
: 知道这条是这样在某一年被引用连广告也算,
: 因没有想要触犯站规,所以也马上申诉询问可以接受的范围在哪,
: 这样真的有必要这样连续检举吗...?
: 作为一个主动询问站规,并遵守站规的乡民来说,本人实在不服。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请将证据资料附于此申诉文中,切勿仅留指引至该证据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关法
: 律条例,亦请复制贴上至此,并保留法条出处。)
: #1YPwFSsu
: 此为申诉回复之文章代码,
: 本人每天都前往察看版务人员是否回复,
: 也于第一时间马上修改。
: 在此提供看到申诉回复时,修改完成之名片档:
: 哈囉,我是在台中开水电材料行的乡民啦!
: 如果有什么水电材料,或施工的问题想询问的,
: 随时欢迎站内我,有空时都会马上回复解答,
: 或是加入我的LINE ID:@zhaoshun 做询问喔~
: 也可以使用下面QR code加入询问!
: https://imgur.com/a/C1uWPQ4
: 如以上名片档还是违反站规,本人会直接删除名片档,
: 感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