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1Wp8-ItG (PttLaw)

楼主: LLsolo (键盘法官)   2021-06-18 23:49:56
判决主文:
原判决废弃,罚单撤销。
判决理由:
一、本案为 #1Wi5qRYJ (Violation) 一案,先行驳回后,PTTLAW改判,符合
谩骂之要件,在此先行叙明。
二、然该案件之事实已判定为站内信谩骂之内容,但 PttLegist 之帐号为执行
站方站务之帐号,难谓为一般特定之使用者,除遭受影响执行站务之行为,
应不适格为站内信谩骂之检举人。
三、综上所述,原判决废弃,罚单撤销,全案终结。
法务站长 LLsolo
※ 引述《arsonlolita (萝莉塔大魔王)》之铭言: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1.申诉人ID:arsonlolita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1Wp8-ItG (PttLaw)
: (a)作出判决者:
: (b)文章编号:#1Wp8-ItG (PttLaw)
: 3.欲申诉之判决︰尚未判决
: (若此项留白,请以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那篇是站内申诉信,我原文跟判决内容贴上而已,我检举被人骂,你自己判定难认谩骂,怎
: 么换你自己收到一样的内容,就变成我在骂你,超奇怪的法务,有够双标的。
: 你ok我ok,就是你不改我也拿你没辙而已,我如果要骂你会讲得更难听,以上说明。
: (请逐点叙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据,切勿以乱枪打鸟或打混仗之论述方式。)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请将证据资料附于此申诉文中,切勿仅留指引至该证据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关法
: 律条例,亦请复制贴上至此,并保留法条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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