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部管辖,不予受理。
※ 引述《ott (ott)》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Test 看板 #1SVXkw8H ]
: 作者: ott (ott) 看板: Test
: 标题: Re: [申诉] 不服 disFabulous 之判决
: 时间: Tue Mar 5 14:48:19 2019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1.申诉人ID:ott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disFabulous
: (b)文章编号:已经被删文
: https://disp.cc/b/18-bdqz ([自动转寄] 退回文章(蓄意散布不实言论)Re: 何时重新开
: 放申请新… - ott板 - Disp BBS)
: 3.欲申诉之判决︰无理由退文
: 他说 退回文章(蓄意散布不实言论) 却又没有说出哪一个地方是 不实言论
: 我写信给他申诉 他又说不愿意花时间在我身上
: 直接黑名单
: 站务人员可以这样搞吗 ?
: 不愿意 就不回答吗 ?
: https://disp.cc/b/18-bdqM ([自动转寄] [公告] ott 禁言七日 - ott板 - Disp BBS)
: 4.不服理由︰
: 找不到sysop的版务、组务,故来此版申诉
: 站长应该可受公评的职务 这也可以怀疑吧
: 不能只说怀疑 就以删文 退文 禁言来处分
: PTT 的言论自由 被摆在什么地方啦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我写新给他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