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证4]Fw: (ymca0718) Re: 退回文章(删改他人推文 板规3.4)[交易

楼主: Vix7789 (重新出发)   2018-07-18 10: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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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x7789 (重新出发) 看板: L_TaiwanPlaz
标题: [证4]Fw: (ymca0718) Re: 退回文章(删改他人推文 板规3.4)[交易]全
时间: Mon Jun 18 11:13:5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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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x7789 (重新出发)
标题: Re: 退回文章(删改他人推文 板规3.4)[交易]全新日本Porter侧背包.iP
时间: Tue Jun 5 14:06:28 2018
好的! 我会再跟他说.
3.4 :利用修改文章,"故意"删改他人推嘘文,退文禁言90日。
恶意人身攻击、公布私人资料、板规执行则不在此限。
但万一他不愿意跟我达成共识 也不写信给版大 或忘记写信 那怎么办???
就因为他单方面检举我此次 非"故意"删文 我就得被限制发文90天吗?
我可以接受这篇文章被取消
但90天不能发文这后果对我来讲蛮严重的@@
坦白说 当时我甚至没看到他推文说了什么 所以后面推文 才会反问他说了什么
而那时候 我手机编辑一下文章就发出去了 也根本不是有意要删他推文的
我还怀疑 会不会是系统BUG 编辑的时候 刚好有人推文 就造这次误删的结果...
而版大这样的处理方式 是不是违背了 3.4条中的 "故意"一意...
※ 引述《ymca0718 (捏抠嘛噜)》之铭言:
: 请对方来信说明
: 因为是对方进行检举
: 除非对方来信表示你们已经达成共识
: 我才能撤销判决(还有取消退文的部分)
: 不然还是要依规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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