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Violation版将签名档视作广告判决

楼主: supermars (酸民好会自嗨XD)   2015-10-31 19:08:05
※ 引述《catquill (熊宝贝 ★星警察☆)》之铭言:
: ※ 引述《supermars (还我清白感觉真好)》之铭言:
: : 请你指出商业广告在哪里?商业广告的拥有者是谁?商业广告的商家是谁?
: : 我个人的部落格、粉丝团等我自己的部落格网站,其发言、发文内容哪里有在广告?
: : 请指出发起广告者是谁?以及我又受托之广告的依据。
: : 我的部落格网址,点进去的内容就是个人的心得。在ptt上发表的文章,其内容都是
: : 跟该版完全密切相关、毫无脱离讨论范围。
: : 你举例的【(六)发表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者。】完全不成立!
: : 理由同上,站规管理的是张爸这类型的行为(以此为最著名的案例),并毫无自治的
: : 散播自己跟版上、站上无关的网站。
: : 如果你这个帐号是本尊,我想你应该没看过张爸这东西,因为你的帐号才一个多月而已
: : ,张爸的行为被制止的时间点已经离你很远很远。
: : 我分享自己心得累积下来的部落格,供其所需者去阅读,
: : 签名档、名片档的标题是用中文写的大字,哪来的不当。
: : 因此,这行为也是错误引用。
: : 哪来的红利赠品?
: : 所谓的红利赠品之网址,指的是网址中夹带着推荐序号,导致“被推荐者”获利
: : 本人部落格格网址干净俐落,跟你一直强调的"分红网址(如红利、赠品等)"差异甚大。
: : 本人心得写在PTT上、也有写在部落格上,引用‘推广类广告连结’,再次引用错误。
: 我还是维持我原案提出的说明,给本站做参考。
: #1MAWRHIM (Violation)
: #1MD6OZsE (PttLaw)
既然你都提出来了,我也再次跟你做说明。
你不能只拿法条出来,就随便找一个有习惯PO文者的ID挑毛病,然后进行投诉!
在你这次的violation投诉的时候,提出来的证据都只是"官方文字叙述",并不代表
本人的行为。
(EX: LINE@官方介绍文)
就如同现实生活中有死刑的法律条文,你在申告的时候能够先跟法官说条文是这样,
所以我要告的人就是这样吗XD?
不行,事实上就是 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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