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Violation判决

楼主: LLsolo (键盘法官)   2015-10-06 20:42:11
申诉主文:
申诉驳回。
申诉理由:
就本案所检附之证据,已明示告知拒绝谈话,而于该封信件后继续写两封信件
至检举人,依该信件之内容字数及时间,即在该时间内已写两封信件,难以
认同辈被检举人之说词,且检举版所为之判决为最轻微之处分,并未违反比例
原则,因此尊重检举版法务之判决,予以驳回。
实习法务站长 LLsolo
※ 引述《Wingskyo (Wing)》之铭言: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1.申诉人ID:Wingskyo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PttLegist
: (b)文章编号:#1M360Pgx
: 3.欲申诉之判决︰
: 使用者仍持续寄信骚扰 属要件该当。
: 4.不服理由︰
: 当时和战友交易谈判破裂 对方扯了没说交易时间
: 所以他要什么时候交易他的自由 并且陷入信件笔战
: 此时同时在笔战的信封 有两封以上
: 从使用者shintrain给的证据就可以看到至少两封
: 而他检举我的回信的时间点都和他的那封信的时间点距离一分多钟
: 事实上我都是在看到它的那封拒绝沟通之前就正在回信
: 并无持续骚扰寄信之实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以下是从shintrain发的证据文里撷取
: 拒绝沟通的时间点
: 作者: shintrain (只打JG不给就送)
: 标题: Re: 想请问有关交换
: 时间: Thu Sep 24 10:45:54 2015
: 其中两封不同信的笔战时间点
: 作者: Wingskyo (Wing)
: 标题: Re: 想请问有关交换
: 时间: Thu Sep 24 10:47:13 2015
: 作者: Wingskyo (Wing)
: 标题: Re: 想请问有关交换
: 时间: Thu Sep 24 10:47:4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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