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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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诉人ID:kennotme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ptt网络警察
(b)文章编号:
3.欲申诉之判决︰
CP
4.不服理由︰
1.PTT是否为大众平台?
2.若第一点成立,不以规劝方式替代直接罚钱是否不恰当?
3.若向新手直接罚钱,是否等于判决该新手为死刑?
4.若后续没有新人愿意持续使用这个平台,哪PTT的未来在哪?
5.各版有该版主在管理,为何还需要CP这个规定?
6.PTT本就非容易上手之平台,为何不简易化,还需要以复杂的规定来抵制新人?
PS. PTT上很多高手,给予我这个新人很多的资讯来源,与解决事情,但由于
不容易上手,加上规矩一大堆,所以非必要并不会使用这个平台,平常仅限于
阅读文章,本人每发一篇文都会询问或阅读版规,殊不知竟然有CP这种令人
不知所措的规定,犹如盼本人死刑一般,终生无法使用PTT,若是贵平台只
是要专人专制专政,请告知小弟贵平台是私人平台,并非公开平台,小弟愿接
受此判决,在此感谢您的阅读。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本人以公益的心态,发表学术性研究的论文问卷,并非广告,并非无询问版主,
只希望废除CP的规定,每个版都有一位至N位的版主,个个尽心尽力,试问
PTT本身还需要制定大量的规定吗?还需要版主吗?切勿让这个平台迈向封
闭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