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判决 (meimeiamy)

楼主: skean (生まれてすみません)   2014-04-06 23:42:14
阁下的程序错误,
请向板务部申诉。
法务助理 skean
附注:
1. 于看板中发表不当之文章或推文,依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
一款,属看板违规,并依同法第八条,应由板主认定事实之有无,本板并
无管辖权限。
2. 看板违规请向板主申诉。若对板主之处置有疑义,请向看板所属小组长申诉;
若对小组长之处置有疑义,请向所属群组长申诉;若对于群组长之处置有疑义,
  请向板务站长申诉。
※ 引述《meimeiamy (Libera Me Cranky)》之铭言: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1.申诉人ID:meimeiamy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seabox
: (b)文章编号:#1HwWoBBo
: 3.被申诉之判决︰水桶14日
: 4.不服理由︰板规是写"恶意推嘘文"
: 我回复是采用箭头,板规理应不适用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八卦板板规如下:
: 第二章:推文管理
: 第十二条:[恶意嘘文、推文]
:  ̄ ̄ ̄ ̄ ̄ ̄ ̄ ̄ ̄ ̄ ̄ ̄ ̄ ̄
: 有以下任一情况之使用者,给予水桶两周处分
: 一、多次无意义推/嘘文,恶意推/嘘文、推图或符号妨碍阅读之使用者。(如:推/
: 嘘文出现大量的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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