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诉人ID︰sindia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longbow2
(b)文章编号:《Violation》#1ItKGbGW
3.被申诉之判决︰信件违规
4.不服理由︰camry2006身为板主只想享有板主权力,但有愧板主职守之嫌!!!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1).因高雄板板主:camry2006于 2014/1/15<劣文退回>本人文章,
本人由于是初犯,所以立即写信请问可否将我的劣文收回??
camry2006回信如下:
作者 camry2006 (http //ppt.cc/hWhD )
标题 Re: 劣文退回(征抵用券)[征求] 金弘笙汽车百货"满千抵200"折价券!
时间 Wed Jan 15 21:04:0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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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点数、公仔、折价/抵用券等视为赠品。
仅开放在置底买换区征求,或点数、公仔同种类互换。
禁止发表征求文于板上,违者劣退。
谢谢
以上camry2006回信内容和我的问题完全无关!!
因为我是询问"初次触犯板规~可否将我的劣文收回??"
而不是问我犯了哪条板规!!
(2).于是我再次写信请问大概如下:
1.我曾在他板误触板规,经由我的请求他板板主立即取消我的劣文!
(在此先说明我没有强迫或勉强camry2006他要删除我的劣文!!)
2.自行申请删除劣文后,再接下来需要做些什么事??
虽然camry2006有先声明勿再来信,但是camry2006"初次"回信内容完全答非所问,
而我只是一般板民很客气的请教公事!信件内容也无漫骂或攻击等字眼!!
信件内容都是有关于站务或板务请教camry2006
camry2006身为板主一职回答:站务或板务问题也是应该且该尽的职责吧!!
(3).我的信件内容也都很客气且针对重点提问
camry2006身为板主不该不回答板务还来检举本人
况且camry2006没有回我信后,我也没有再寄信过去
故本案件和<一般蓄意骚扰>他人完全不同!!
请站务警察明察秋毫,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不要只是一面倒向”只享权力却不尽责任”的板主这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