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于四月十日...于台中版 PO了 一篇"请帮帮这家人"
是 新闻上 拨的 台中市鸡排妈妈 家发生的事..
因第一次 PO上去...没有详实的 附上 GOOGLE MAP 或者相关图.之后网友热心
提供 网址...于是,我想要..贴上更详实的 相关店的网址...结果变成置底文
的处罚是禁PO十四天.
个人没有熟读PO文规定是个人问题,但是如果制底文是除了版主外不能PO的.
那是不是在一般人PO文上,可以不要有此功能....以免 为了不小心触到的版规问题...
我现很想要上去 回应 相关 文章 的"推文" 都还要等十四天....
(心中很想帮助她们...但 我现连 推文 都不能表达我意思...心中有点....难过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