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123223 (该减肥了)》之铭言:
: 如果我先到地方公所
: 申请隐藏身障身份
: 面试时不勾选身障选项
: 不被发现
: 这样是欺骗的行为吧??
: 还是隐藏身障是保护我们不受到歧视呢?
: 到时候真的被解雇也只能鼻子摸摸
: 继续当社会毒瘤
: 为什么什么都做不好
: 总是伤害对我最好的家人
: 害他们也不能好好过日子
: 我对不起每一个人
列入不交换 这是有法律保障 政府背书的 合理的行为 不会被告
反而现在因为个资法以及各种平等保障法
什么种族 是否结婚 是否有某些疾病 这些问题面试拿出来问 都是违法的
所以真的要告 也是你告你老板 轮不到他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