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并不是所有事都可以用小学生逻辑解答

楼主: pmove (金疾柠檬)   2020-05-05 22:14:19
日前,有思觉失调患者杀人,大家普遍觉得应该杀人偿命。我有听过其他病友的意见,他是觉得精神病人杀人,判刑应该与正常人杀人一样,没必要因为思觉失调,特别设定一个条款。我个人也觉得管你啥么病,杀人不必因为有啥病,就轻判。
就我所知,杀人因为思觉失调可减刑,是从国外两公约来的,这也难怪跟台湾民情不符,自己喜欢与否,虽然个人力量薄弱,改变不了啥么,但是台湾有那么多人气愤,我觉得台湾这方面可以不跟国外接轨,精神病人杀人,应与正常人同罪。
另外,新闻在讨论这件事,除了有默认立场以外,还有一个地方很奇怪,就是病人应该吃药。但是吃过精神科药物的人,都知道,吃药不是万能,即使规律服药,都还是可能发病。而且吃不吃药跟杀不杀人,本身无绝对关系。也没有精神科医生可保证有吃药就不会杀人。况且精神科药物一堆副作用,也难怪一堆病友希望早日停药。服药与否?应该是个人自由,不应该增设法律来管的。试想,一般人感冒看病,感冒症状缓解了,因为药有副作用,就不继续吃感冒药了。如果法律规定一定要服药,不是妨碍自由吗?
这个议题,或与这个议题相关的,本身有其复杂性,有些是有其历史因素,例如两公约免死。有些是人们对精神病根本不了解,据说林文豪的同学说,得忧郁症好好喔,我写文章的功力也可以因此提升。
很多人关心这个议题,但却忽略了这个议题的复杂性,当然我也不是这个问题的专家,只是这个议题其实不是杀人者死,用小学生的想法,就可以判断了,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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