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身障特考

楼主: onesadman (一线生机)   2016-07-12 09:18:22
各位精神病友好
最近我在准备身心障碍特考
但总觉得好像假如考上 公家机关会不予录用
于是我打电话给考选部 身心障碍组的负责人员
她说
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第1项第9款规定经合格医师证明
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为公务人员
这一条已经废除了
( 违反宪法人人都有应考试服公职的权利 且我们不是罪犯
此法条有精神疾病污名化之举 故应废除 )
表示有身心障碍手册的精神病友都可以考身心障碍特考了
我目前正在准备中
这是一个机会
没有工作服药状况良好的病友可以来尝试看看喔 生活会有目标有重心
在此特别感谢那些说要废除的立法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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