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它] 多家精医单位疑违精神卫生法-卫福部回复

楼主: a19930615 (喵喵)   2014-08-29 20:59:52
[新北市]
心理卫生及长契照顾科 公务信箱
亲爱的民众您好:
有关您于103年7月31日致卫生福利部部长信箱陈情卫生福利部台北医院“103年北区暑期
精神医疗机构实习方案”叙有不收曾在精神科就诊者之实习学生一事,经卫生福利部转交
本局处理;该院已参酌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二条病人之人格与合法权益应受尊重及保障,即
日起移除实习申请之限制条文。
感谢您提供的意见,倘有其他需服务的地方,可再来电洽询,新北市社区心理卫生中心专
线(电话:02-22572623),将有专人为您服务。
敬祝
平安顺心
承办机关:新北市政府卫生局
承办科室:心理卫生及长期照顾科
承办人:郭小姐
联络电话:(02)22577155分机1073
[桃园县]
桃园县政府卫生局回复您向卫生福利部部长信箱申诉之案件
您好.....我是桃园县政府卫生局心理健康科杨小姐
日前您陈情于卫生福利部部长信箱
近两天欲回复您此案件办理情形
分别于103年8月25、26、27、及29日致电您的手机数次未果
故透过e-mail方式将回复公文传递予您(如附件) http://ppt.cc/fL-z
若您仍有相关问题,可洽询本局
谢谢
桃园县政府卫生局 心理健康科
技士 杨雅雯
03-3340935*3004
tyharwin@tych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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