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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CHERDEVIL (开弓)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问卦] 有没有数学没有标准答案的八卦?
时间: Mon Jun 3 22:56:26 2013
最近国考快到了
然后我去国考版晃了一下
结果看到关务特考资料结构的题目很诡异...
下列哪两个叙述是错的
(A)0.5n^2+100n=O(n^2) (B)1000=O(1) (C)0.5n+5logn=O(n^2)
(D)2n^2+5^n=O(2^n) (E)n^7+1.5^n=O(n^7) (F)3n^2+nlog^4 n=O(nlog^4 n)
据说超多人拿零分。
我自己看了一下
个人是认为完全没有争议正确的只有A 跟B
但其他不管写CDEF选项四取二排列都有人零分
搞得没有人知道正确答案
而即使写信去询问
也只得到如下回复:
一、本部办理之各项考试,有关应考人考试成绩之评定(试卷评阅),均依典试法、阅卷规
则及相关法规之规定办理,系由典试委员或阅卷委员基于法律之授权,运用其个人学识素
养与专业经验,就应考人答题内容,所作之独立客观公正之判断与衡鉴。为求考试评分标
准之公平客观,于评阅试卷之首日,例由典试委员会该分组召集人召开试卷评阅标准会议
,会中由召集人、典试委员、命题委员及阅卷委员共同商定申论式试卷评阅标准,阅卷委
员阅卷时,则按照试卷评阅标准会议之决议,依应考人之实际作答情形详为公平、公正之
评阅,典试委员长及召集人并于阅卷开始后依阅卷规则之规定,随时抽阅试卷,务期评分
公允、宽严一致,整个试卷评阅程序极为审慎严谨而公平。
二、如您对于本次考试成绩有所疑义,得于榜示之次日起10日内,检附成绩及结果通知书
与回邮信封,以书面向本部特种考试司第一科提出;并得于收受成绩通知书之次日起30日
内依规定提起诉愿及行政诉讼。诉愿人应依诉愿法第56条规定缮具诉愿书(诉愿书格式可
于考试院网站下载:http://www.exam.gov.tw),经本部函转考试院提起诉愿。
三、以上说明,谢谢您的来信。
简单解释的话应该就是:
阅卷委员是对的,如果阅卷委员不对,那就一定是考生搞错了...
我是认为的确有很多题目是需要依靠学识素养跟专业经验来评判啦
但是数学这种题目不就是应该要有正确答案嘛?
有没有相关八卦?
有没有高手要顺便解一下题目让我知道我有没有答错?
虽然我不是考生就是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