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傅国涌眼中的李敖

楼主: jiangxw (Goodman)   2015-09-17 11: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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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傅国涌
44年前,26岁的李敖在《文星》杂志发表一篇《老年人与棒子》的杂文,从此一发
而不可收,在台湾思想文化界搅起了一次次波澜,是《文星》给李敖提供了表达的平台
,还是李敖成就了《文星》?
多年来,海峡此岸的读者听到的都是李敖一个人的独白——“多少浮云世变,使我觉得
,为文星而作战的人,如今只剩下我一个。风雨如晦,水深浪阔,我再做多久也不知道
,但是,我不会终止,我不会背弃文星的理想,我总朝前去了!”我也曾经一再地被这
番经典式的表述所感动,李敖从《文星》出道,为《文星》入狱,他几乎成了《文星》
的化身,是“文星”理想不折不扣的捍卫者。
李敖先是以反传统、反权威的激烈姿态登上台湾文坛和思想舞台,接着又以反国民党专
横独裁的“斗士”形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长期以来大陆这一边所知道的就是这样一
个李敖。然而,李敖最近在接受大陆媒体采访时明白地指出,如果自己留在大陆,那一
定是另一种玩法,他自称可能就是另一个王洪文,他说自己才不会那么笨。
真实的李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性格中的缺陷、他人性中阴暗的一面、围绕着他的
那些是是非非……这一切我们所知甚少,乃至一无所知。南京作家范泓的最新出版的《
与李敖打官司》(江苏文艺出版社2005年5月)撕开了第一个口子,使我们通过文
星书店和《文星》杂志创始人萧孟能与李敖的恩怨纠葛、官司成败看到李敖的另一面,
或者说另一个李敖,一个“斗士”之外的李敖。
大陆读者往往是从李敖的笔下知道萧孟能其人的,其实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台湾出
版史、期刊史乃至思想文化史上萧孟能都是一个无法绕过的人物。他是国民党中央通讯
社社长萧同兹的儿子,却有着满脑子自由的思想,1957年他创办《文星》杂志,1
961年大胆起用青年李敖,挑起“中西文化论战”,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发表大量
有锋芒的思想批判和社会批判文章,终于为国民党当局所不容,在出了98期之后于1
965年12月被查禁,1968年4月,苦心经营了18年的文星书店也被迫关闭,
“文星”的时代从此进入了历史。
萧比李年长14岁,从1961年起他们有过长达十八年的莫逆交情,萧欣赏李、信任
李,正因为如此,当萧因债务缠身、暂时离开台湾时,才会把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股
票、收藏以及一切文件、契据、图章等毫无顾忌地交给李敖,放心地交给李敖全权处理
。不料半年后,当萧回到台湾却发现李敖并无归还委托其保管、处理的财产之意,总计
被侵占财物的价值在2000万新台币以上。经多方劝说、交涉无效,萧孟能被迫以“
侵占和背信罪”将李敖告上法庭,时在1980年8月。对于这场官司,当时台湾大大
小小的媒体及香港《明报》等报刊都曾有过连篇累牍的报道,纷纷扰扰,风云满天,那
个年代的人几乎都有所闻。但对大陆读者来说却还是完全陌生的。
李敖手中有笔如刀,加上无与伦比的收集材料的天赋,包括他手里攥著萧孟能亲笔的那
些字据,所以当他站在法庭上,真是顾盼自雄,侃侃而谈,时不时抽出一份证据来,即
使他的妻子胡茵梦舍婚取义、毅然出庭作证,证明李敖将萧孟能的房子、古董字画等据
为己有,仅她记得的就有傅抱石、吴昌硕、齐白石的画,还有扇骨、青花瓷器,以及她
印象最深的“红匣子泛黄卷上”的乾隆御批;即使舆论一边倒,从台湾到香港,“众口
铄金”,无不认为李敖欺世盗名、见利忘义,但是由于缺乏“积极证据”,法庭一审还
是判处李敖无罪。但在二审时,李敖遇到了萧孟能的杀手?,那就是他为萧氏处理财物时
亲手写下账单长卷(“李氏账卷”),收支记录事无具细都记在上面,曾交给萧过目,
留下了副本。当二审法庭出示这一证据复印件时,李敖惊慌失色。
最后二审判决李敖侵占罪名成立,入狱6个月。李敖不服,写出了洋洋万言的上诉书,
但却没有更有力的证据为自己洗脱罪名。顺便说一句,这场官司打的是刑事官司,并未
附带民事赔偿,所以李敖虽然输了官司,锒铛入狱,但他侵占的巨额财物依然归他所有
。直到生命的终点,萧孟能仍为那件绢绸的“乾隆御批”而心疼不已。
对于这次坐牢,李敖向来讳莫如深,偶尔提及他也只强调国民党黑手介入,这是对他的
政治迫害,完全回避侵占罪本身,而是当作“光荣的”“第二次政治犯入狱”。更让人
想不到的是,此后李敖对萧孟能长达多年的“疯狂”报复,“除了在文章中一再丑化、
消遣‘孝子萧孟能’外,行动上更是赶尽杀绝;诸多计谋,层出不穷,一再断绝萧孟能
的社会关系,并以自己及其弟李放、密友刘会云,以及朱婉坚等人的名义检举、控告萧
孟能民刑事案件达卅五件之多。使萧孟能缠讼多年,三天两头就要找律师,跑法院……
花甲之年的萧孟能为了怕搞乱讼期,还得特制个一览大表。”
这是吴祥辉1986年出版的《李敖死了》一书中的概括,范泓说“卅五件”还只是一
个不完全的统计数字,而且萧孟能有两次被李敖告发,以“侵占土地罪”、“违反国家
总动员令”入狱。在这些之外,李敖还曾几次向警察举报、并亲自带人在凌晨敲开萧孟
能女友(后来的妻子)王剑芬的家,前去“捉奸”。
甚至派人在王家邻近租下房子、设计圈套,报复手段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最后,当6
8岁的萧孟能被李敖以“诬告”罪控告,面临第三次入狱前夕移居美国,黯然离开台湾
。而李敖继续以“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姿态傲然挺立在岛上,无论风云如何变幻,无论
时光怎样流逝。
众所周知,李敖有过人的才气,有生花的妙笔,有悬河之口舌,更是洞穿了人性的弱点
,懂得如何把握公众的心理,他有才,这一点,与他恩怨纠缠了一辈子的萧孟能也不否
认,“有才无德啊”,这是萧孟能最后的一声长叹。其实这不仅是萧孟能一个人的看法
,与李敖共同生活过的胡茵梦在其自传《死亡与童女之舞》中更有对李敖入木三分的剖
析。胡茵梦眼中的李敖 “无法诚实面对自己的人格失调”,“他对人总是猜忌怀疑,从
来没有诚心和人相处。”“他的心中只有钱,为了钱他可利用任何不法手段赚钱”。
比如四海唱片公司将李敖的一首诗谱曲灌成唱片发行,李敖事先曾当面同意,事后却索
赔180万元新台币。比如他每天站在窗前用望远镜观察对面一个大厦的工程,想找出
施工差错,预备将来以此威胁建设公司送他一栋房子。媒体更是大肆渲染李敖向辜振甫
的“中国合成橡胶有限公司”“诈财数百万”,其中牵涉萧孟能的退股金。
胡茵梦零距离看到的李敖:一、自囚、封闭,不抽烟、不喝酒、不听音乐、不看电影、
不打麻将,没有娱乐,只有写作;二不敢亲密,对最亲近的人也防著一手;三、洁癖、
苛求、神经过敏;四、寒冷恐惧;五、绿帽恐惧;六、歇斯底里,等等。李敖在她的心
目中不再是一个“具有真知灼见又超越名利的侠士”,而是一个“多欲多谋、济一己之
私欲”者,他们的婚姻因此很快就走到了尽头。从结婚到离婚前后不过三个月零二十二
天。
如今《与李敖打官司》的三个主角,萧孟能已与2004年在上海谢世,终年84岁。
曾经风情万种、上过美国封面的电影明星胡茵梦也早已年华老去、淡出公众的视线。只
剩下七十岁的李敖依然风头十足,在凤凰卫视开坛“李敖有话说”,海峡的这一边,长
久以来我们见到的都是他的书,听到的都是他的一面之词。
萧孟能病逝后,李敖在电视中说:“我的老朋友萧孟能死掉了,84岁,死在上海……
”他自然想起了《文星》当年,“这段历史对很多人说起来,已经很遥远了”,“我再
不说没有人能够更仔细地说出这段历史”。然而,他有勇气直面当年的“侵占罪”,他
能还原历史的真相吗?答案恐怕是否定的。不可否认,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水深浪
阔的台湾,他曾经是“斗士”、“英雄”、“青年偶像”,但在这些眩目的光环之下显
然还有另一个我们不知道的李敖。范泓的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更真实、更完整的凡
夫肉胎的李敖。(《与李敖打官司》,范泓著,江苏文艺出版社2005年5月出版。)
作者: q615 (俏皮小花精)   2015-09-27 14:57:00
真理真相都是经过正反和出来的,任何文章偷取省略正反和过程,那就是居心不良的标准示范、就是攀龙附凤的窝囊蛆虫、就是搏名骗财的取宠戏子,就是另外一个小小黄安。如此小学生文笔出书攀附,攀姿甚拙不亦柯哉。
楼主: jiangxw (Goodman)   2015-09-28 14:23:00
李敖不是圣人,缺点也很明显。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发....)   2015-10-01 13:47:00
唉!连个资料、卷宗都引用不出来,难道不是废文吗?
作者: q615 (俏皮小花精)   2014-04-19 20:37:00
对啊,这么简单还有傻瓜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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