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2月小孩即将满两岁
考量各项因素后决定让孩子满两岁直接上幼幼班
但因2月以学籍制来说是下学期
致电问了三家幼稚园有两家说可以收(并同意让孩子唸1.5年幼幼班后再接小班)
但另一家的行政小姐跟我说这样是不合法规的
因为孩子会无法保团保(小姐说团保是学籍制、统一于八月的上学期投保并为期一年)
想问所以前两家幼稚园同意的话,很大机率是超收的意思吗?
但一定也会有跟我同样状况的小朋友要入学
可能是转学、或者没有在八月就决定要入学而是学期中想入学的
这样这些状况也都不能投保吗
怎么想都感觉不太合理
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