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四五家的邮务抵休,发现在细节上多少都有各自龟毛的地方,提出闲聊一下:
局A:经办的前辈会常跟客人提醒,没有10件不要用大宗(L021)贴条码…但我自己觉得,再怎么看都比零星寄方便啊,然后我去的其他局不太会说这个…虽然确实是有此规定啦。
然后专员没有马上收汇计单,是经办放在小抽屉里面下班才整理。
局B: 作废邮资券可以贴在L462的报表上盖章作废,但其他局都要印L440的报表再盖章。不过似乎未满3000元是可以这样没错(希望多数局都能这样,省一点功夫也省纸)。
然后这局专员很在意国外邮件要盖洋戳(是有此规定也没错啦…)
局C:国外包裹没有提供危险物品检核表给客人打勾…
然后这边的习惯是如果有迳印邮资券的,要在两张邮资券中间盖骑缝,还有主管也要盖骑缝…我只有在这里看过。
各位也有发现各局奇特的坚持吗?